注册

“保护性罚款”是环境污染的催化剂


来源:贵州都市报

人参与 评论

“河北赫赫有名的‘红豆汤事件’,70家企业都有问题,总计罚款平均下来,每家不到8万。”3月5日,在全国政协科技界别的小组讨论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董事长王小康感慨:“这叫保护性罚款!

“河北赫赫有名的‘红豆汤事件’,70家企业都有问题,总计罚款平均下来,每家不到8万。”3月5日,在全国政协科技界别的小组讨论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董事长王小康感慨:“这叫保护性罚款!不仅没有任何处罚的作用,反而是在引导。”

长期以来,企业违法排污的罚款过低,其实是一个普遍现象。曾有地方领导人声称要将污染环境的企业罚到“倾家荡产”,决心够大,措词够很,但落实到现实中,不要说“倾家荡产”,就是罚到“肉痛”的案例都很罕见。譬如去年5月,环保部通报的一项专项调查结果显示,山东省14家企业违法地下排污,共计罚款才35万元。尤值一提的是,罚款标准如此之低,许多地方还会设定一个罚款的上限,生怕得罪了企业。

过低的违法排污罚款,正如王小康所言,就是一种“保护性罚款”,不仅起不到警示和惩戒的作用,相反还会纵容乃至变相鼓励企业非法排污。有人算过一笔账,高污染企业每吨废水的治理成本一般在1.2~1.8元,偷排每日的净收益往往能达到几十万元,而环保部门最高罚款限额仅为10万元,这使得一些企业宁愿认罚也不愿采取措施防治污染。

这笔账并不难算,如果能以较小的代价获得更大的收益,那么哪个企业不会争先恐后地去“违法”呢?与其说企业是在缴纳“排污罚款”,不如说是在购买 “排污合格证”,企业获得的不仅是一种行为上的免责,更是一种心理上的优越感,从而使其违法排污更加有恃无恐。所以表面看上去,似乎是罚款不断,执法密度越来越大,但实际上却是排污不止、违法不停,环境执法和治理难以走出越罚污染越重的怪圈。

而与违法成本过低相对应的,则是守法成本过高。按理说,任何人都不能从自己的错误行为中获利,但是如果相反,企业能不断从错误甚至是违法行为中获得利益,那么必然会形成一种极其负面的暗示,从而诱导更多的企业加入到违法排污的队伍中来。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违法成本过低,客观上就造成了“违法”已经成为企业提高竞争力的手段,同等条件下,守法企业难以与违法企业公平竞争。可见“保护性罚款”实际上已经成为环境污染的催化剂。

更进一步看,“保护性罚款”固然与制度不完善、执法标准不统一有关,但更根本的显然还是地方保护主义。以“红豆汤事件”为例,明明是多家企业多年非法排放工业废水,但时任环保局局长的邓连军却辩解,红色的水不等于不达标的水,理由是放上一把红小豆,煮出来的水也可能是红色的。如此荒唐的解释固然不值一驳,但其所折射的心态却具有普遍性:在政绩和官帽面前,环境污染似乎并没有那么重要——这比“保护性罚款”更值得警惕。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邓兰天]

标签:凤凰湖北 罚款 环境 企业

人参与 评论

凤凰湖北今日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