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建设反映出城建规划不尽科学,也暴露出相关职能部门责任意识缺位,直接后果是城市建设项目的反复施工与资金浪费。
城建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开工之前就要规划周全。假如各部门不能协同作战,你干你的,我挖我的,今天挖个下水道,明天挖个电缆沟,抑或把原本早该完成的工作拖后,把一条好端端的道路弄得补丁摞补丁,是给城市抹黑。[详细]
如何在城市化过程中尽可能地避免浪费,关键在于能否真正约束权力,能否让“领导的意志”建立在真实调研、科学决策之上。
对于政府行为的工程建设,必须实施严格的过程性监控,不定期对在建的工程进行“体检”,不能靠最后的一场验收来确定其“健康状况”。
如何将百姓意见真正有效的纳入到城市建设规划中,甚至监督政府规划决策,应是避免市政重复建设一个有效途径。
最简单的方法,是用毛主席的办法,用运动战的方式来打击。1934年1月23日在江西瑞金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工农代表大会上,毛泽东在会议报告《我们的经济政策》中就曾强调:“财政的支出,应该根据节省的方针。应该使一切工作人员明白,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这也是“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这句话的原始出处。从战争年代到建国以后,打击浪费一直用的是政治运动的做法,最典型的就是1952年开展的反贪污、反浪费及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刘青山、张子善就是在这场运动中落马。[详细]
最好的办法,是用香港的办法,进一步完善预算审批和公开机制,让花钱在事前事中事后都受到监督。香港每年编制预算之前,会召开几次公开的质询大会,任何人都可以去发表意见。香港预算报告非常翔实,钱用到哪里一看报告就非常清楚,有些几千元的开销都有单独列支。然后,这份在民意基础上产生的报告仍要经过立法会审批。在预算执行期间,如有项目增加投资,新增部分必须重新向立法会报批。反观我们的预算,只在各级人大会会议那几天拿来审议,预算内容异常粗糙,是否恰当,让人无法判断。[详细]
早在1950年,日本就颁布了《建筑基准法》,政府还据此制定了《建筑基准法施行令》,对具体的抗震标准进行了规定。只有设计符合这些法规的建筑才可开工建造。核电站等重要建筑和道路、桥梁等土木建筑也各有标准。
最近,获得政府认可的民间专业机构也开始参与建筑确认,实现了政府和民间的“双重确认”。
日本政府部门的处罚措施一般先是给予改善经营的劝告,看似很轻,但如果没有改进或再犯,那么下一步就很可能是停止营业的命令,这将意味着公司的死亡。[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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