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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霸王条款”何以引发“霸主”反击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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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自带酒水”、“消毒餐具工本费1元”、“包间最低消费××元”……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向社会发布了餐饮行业常见的6种不公平“霸王条款”,并要求全市餐饮企业在一个月内进行自查自纠,如逾期不改,将面临最高

“禁止自带酒水”、“消毒餐具工本费1元”、“包间最低消费××元”……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向社会发布了餐饮行业常见的6种不公平“霸王条款”,并要求全市餐饮企业在一个月内进行自查自纠,如逾期不改,将面临最高3万元处罚

。 餐饮业“霸王条款”存在已久,且久治不愈,坊间对于监管部门的“不动真格”颇有怨言。所以,北京这次向“霸王条款”再次出拳,虽有人拍手称好,也有觉得不合理,但大多处于观望中,不过,餐饮企业的娘家这回确实坐不住了,中国烹饪协会发表公开信,称工商此举已“激发行业公愤”,请求国家工商总局予以制止并令北京市工商局公开道歉。

这一次,中烹协因为护短而被指责是“中抨协”。其实,站在餐饮企业这一边,这也不足为怪,毕竟,企业就是企业,利益驱动下,岂会安然“割肉”?更重要的是,此次抨击有着特定的现实背景,在“公款吃喝”被高压遏制下,餐饮行业日子的确不好过,尤其是一些高档餐饮企业,正如报道中提及,很多餐饮企业负责人就表示,整治霸王条款的初衷是好的,但时机不对,因为目前餐饮业正经历寒冬。在维权方面,工商部门应该一手托两方,既要维护消费者利益,也要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当企业把整治视作危及“正常经营”甚至牵涉生死存亡时,利益自保的本能定然胜过社会责任的担当,餐饮行业“抗命不从”就有着某种合理性。

但是,市场不相信眼泪,也不会纵容规则破坏者。如果谁挑战市场基本规则,自然应该得到相应处置,这是毫无疑问的。面对众所周知而又无可奈何的霸王条款,整治,自然没有条件可讲。毕竟,霸王条款,再怎么美化或粉饰,也是霸王条款。

霸王条款的不得人心,餐饮行业对此应该心知肚明。本来,此事若以“消费者利益”论,是非分明;但要以“市场与政府的关系”论,就有些纠缠不清的意味,中烹协正是敏锐地意识到这正是保住“霸主”位子的一根难得的救命稻草,于是,以中央定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调“市场”的作用作为强有力的论据,而另一方, 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则称,规范监管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是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责。政府的职责和作用包括“加强市场监管”、“保障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以及“弥补市场失灵”。

双方都指责对方越界,工商部门说企业超越“市场”边界,企业则认为相关部门手伸得太长,行政手段干预市场经济。在这样一场博弈中,你看我是霸王条款的“霸主”,我看你是“霸王治理”。

这场博弈的结局尚有待观察,是非也自有公论。只是,需要看到的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能够被餐饮企业视为反击的利器,这绝非偶然。说白了,“有形之手”和“无形之手”各自归位,在道理和方向上已然十分明确,毋庸置疑,但未来,这两只手如何才算摆正,究竟该放在何处不犯规,知易行难,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摸索。 某种意义上,这场博弈,可看作是,“政府与市场”的“位置之争”,或曰“边界之争”,或许,未来,这两只手的确切位置,只有在争论中才会逐渐真正厘清边界、回归本位并各司其职。在这个意义上,这场博弈,是有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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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玮]

标签:霸王条款 治理 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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