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食”与“禁食”地铁中的公德战争
地铁禁食呼声不息,地铁进食行为不止
在公共交通工具进食的行为招人指责由来已久。大部分乘客认为在封闭空间里一个人吃饭一车厢人闻味,让人不舒服,随手丢弃的餐具更是极大的损害了公共环境的整洁。
就在武汉即将迈入地铁时代之前,对地铁车厢内禁食的呼声更加强烈。武汉市有关部门在及时听取民意后,以地方立法形式,明确于地铁2号线一期开通之日,对在轨道交通线路上的进食、吐痰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
武汉是国内第一个以地方法规明令地铁禁食的城市。[详细]
而就是在禁食条文具有地方法律效率的同时,地铁进食行为仍屡禁不止。
今年三月,一位年轻时尚女子在地铁上端碗吃热干面,遭其他乘客制止后选择漠视,当另一名女乘客制止她而拿出手机拍摄时,时尚女子彻底失控了,她立即站起身,将手中的热干面碗直接暴扣在拍摄者头上,甩出的面和汤汁还殃及了旁边的一名男乘客。发生在地铁二号线上的这一幕,随即被微博疯转,那名吃面被拍照怒而扣面碗的女子也被戏称为“地铁面姐”。[详细]
据统计,作为“禁食令”的执法主体:武汉地铁执法队上岗后,平均每天就劝阻90余人。
微博曝光进食行为:暴力纠错,不“善”反“恶”
一面是地铁禁食条文高高悬挂,一面是地铁进食者旁若无人畅快进食。公众对于地铁进食行为的愤怒在社交平台上酝酿聚集,最终促成了“随手拍曝光地铁进食行为”的民意集体喷发。
随手拍的活动的内容是:通过微博曝光进食者照片,通过人肉搜索曝光其私人信息,对其行为进行道德谴责。用“以暴制暴”的方式迫使更多的进食者远离进食行为。
但是无论是在道德上还是法律上都处于灰色地带的“随手拍”活动都没能根治“进食”顽疾,反而将“禁食”呼声推向道德的对立面。并引发一系列社会事件,引发讨论。
日前,在武汉地铁上,一位女士在把玩手机时引发对面作为进食者误会,以为该女士在偷拍自己的进食行为。进食者随后以“违法”为由,要求查看事主手机。并险些引发纠纷。[详细]
而在法律层面看来,对个人形象的私人信息的曝光,这有很大的僭越法律之虞。
食客图自己“口欲”之快,罔顾他人利益;拍客愤怒,滥用公器,有矫枉过正之嫌。地铁车厢里发生的“进食”与“禁食”之争,反映的是“社会公德”中自由与义务,权力与责任的失衡与迷失。
地铁“禁食” 是现实要求 也是规则需要
“武汉式过早”乃事件根源
早上端着一碗热干面,边走边吃,在路边吃,在公交上吃,还在地铁上吃,便是“武汉式过早”的真实写照。就连近期《纽约时报》在介绍户部巷时,都提到这种边吃边走的过早方式,说这是武汉这座城市独一无二的特色。
但是,我们应该注意到,就像“中国式过马路”,不看红绿灯,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一样,“武汉式过早”则是不管在哪里,端着一碗面就可以开吃。
如果说,对交通法规的漠视,是“中国式过马路”的弊端,那么,不顾公共场所的文明和卫生,便是“武汉式过早”的缺陷。
“武汉式过早”可以追溯至武汉早年的码头文化——简单、粗犷。挑个扁担,找个地儿,就可以开始“过早”,长此以往,习惯养成,演变成一种生活方式,甚至成了一种特有的过早文化。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人们对于公共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在公共场所过早,逐渐受到越来越多的非议,越来越多的公共场所明令禁食。长期以来形成的“武汉式过早”,也应该做出切合时宜的改变,跟上城市文明发展的步伐。[详细]
地铁“禁食”:安全需要 符合惯例
尽管“地铁禁食”呼声甚高,但有部分市民认为:上班族生活节奏快,抓紧时间“果腹”乃是有情有理;同时,进食权也是基本权利之一。
那么,为什么地铁上不让吃东西呢?
武汉方面表示,地铁内“禁食”参照了国内已有地铁的城市及新加坡等国相对成熟的标准。记者了解到,按照香港地铁的有关规定,任何人不得在地铁付费区内饮食,包括月台和车厢,否则处以定额罚款2000港元。而在新加坡,地铁里吃东西、喝饮料等行为,将面对高达500新币 (1新币约合人民币5元)的罚款,吸烟会罚款1000新币。
沈阳地铁表示,在密闭的轨道车厢内饮食,有可能生成食物残渣,食物的残渣、碎屑以及包装垃圾等,不仅会影响地铁车站以及列车的卫生环境,还很可能引起一些更严重的麻烦。食物残渣易滋生老鼠、蟑螂,已经有100多年运营历史的纽约地铁就面临着一个大麻烦――鼠患,而这与乘客在地铁吃东西有着很大的关系。另外,老鼠咬断轨道交通设备线路的事故也曾真实发生过。[详细]
同样,台湾地区《大众捷运法》也规定,乘客若在捷运“禁止饮食区”饮食,处新台币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的罚款。台北捷运和高雄捷运会不定时有稽查员和捷运警察巡逻,当发现旅客进入车站管制区内饮食,就会被开罚单。
香港地铁也规定“任何人不得在港铁付费区内饮食,否则可罚款2000元”法规。[详细]
无论是出于安全的考虑,还是出于对公共环境整洁的维护,地铁“禁食”已是世界的公认的准则。
“禁食令”可带动“规则意识”强化
不仅是现实的需要,地铁禁食更能在“社会规则”上给予社会成员潜移默化的“教化”作用。
“禁食令”一经成为合法条文,管理部门就必须依照其严格执法,民众乘坐地铁轻轨就必须依照其严格自律。也就是说,地铁禁食令的关注重点或许不在于应不应该颁布,而在于它能不能被遵守。在一项受到多数社会成员认同的规则无法被遵守和服从时,谈论这项规则任何具体的方面都是毫无意义的。之前所有的公共讨论也将难逃“浪费表情”的命运。若任其发展,今后许多关乎每个人切身利益的、严肃的意见与建议,恐怕都难以得到认真对待。而这,才是地铁禁食令争议背后的关键所在。
国内许多城市都有公交禁食令、地铁禁食令,几乎都以劝告为主;在香港,管理人员三个月内曾发现5000多人在地铁上吃东西,不过真正面临罚款处罚的要远小于这个数字,仅有4个人。这些都说明,禁食令在有力执行的情况下,不必上升到罚款的地步,就能收到良好效果。而以禁食令来推动人们养成“规则意识”,在公共场合尊重他人感受、凡事推己及人才。[详细]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禁食令中的“规则意识”在一定程度上能让社会成员重新认识社会公德。
“禁食令”既要强制力也要可行性
“禁食令”需要强制力来维护权威
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市有着非常严格的禁食令。地铁管理规定中明确禁止吃喝,违者可能面临地铁警方的逮捕。美国佛州杰克森威尔的禁食令稍微人性化些,出于健康需要,一些乘客的进食是被允许的,但饮料要使用符合地铁方规定的容器盛装。
对于喝饮料的规定,美国各地比较宽松,但普遍禁止含酒精饮料,纽约市的地铁、长岛地铁甚至连接外州的短途列车都有此禁令。华盛顿州斯波坎市的地铁允许携带和喝饮料,但是饮料的容器必须密封,或有防漏设计。
虽然美国各地地铁行为规范并不完全相同,但对违反者的惩罚一般都很严轻者通常会被口头警告或驱离、罚款,重者甚至会被逮捕、拘留,或是被判社区服务等等。[详细]
“禁食令”:强制力也需参考现实需要
地铁禁食令”的执行,需要严格到位的责任主体来确保。跳出“地铁泼面姐”事件的道德瑕疵,个人的守规意识与法规执行之间显然还有着很大的矛盾。比如,这禁令到底该由谁来执行、谁来监督?如何让巡视人员迅速发现、查处违规行为?当不能单纯依靠个人自律和舆论谴责时,就需要强有力的、客观中立的第三方约束力量。假如“令行禁止”缺少有力、到位的执行条件,地铁禁食可能还是看上去很美的一纸空文而已。[详细]
虽然禁食令有相当的强制力,但是“重刑”之下,难免存争议:武汉禁食令,从网友的反应看,主要不在于要不要规定地铁内禁食,而在于禁食并罚款太过严厉,且对禁食未作细分、未区别对待,让市民留有疑问:婴儿、孕妇、需要服药的病人口渴时,是否可以喝水?低血糖病人能否适时地进食甜食、补充体力?都应该是“禁食令”外应该考虑的因素。填补这些空白,给执法主体更多参考依据,是增加“禁食令”可行性的关键一步。[详细]
“地铁进食”行为是现代都市中原始、粗鄙的社会生活方式,对他人,对公共环境缺乏尊重。“禁食令”中所表达的既是具有强制力的社会行为准则,更是社会成员应自觉提高公德意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