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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发通知 单位团体未经批准暂不进入灾区

2013年04月22日 08:01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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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21日下发关于有序做好支援四川芦山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4月20日,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7级地震。当前,搜救被困人员、伤员救治、受灾群众安置等工作正在全面有序展开。由于此次地震灾区处于河谷地带,空间十分有限,道路狭窄,交通不便,加之余震不断,如大量人员前往灾区,将给救灾和安置工作带来新的困难。应四川省的要求,为及时迅速科学有序做好抗震抢险救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团体,未经批准近期原则上暂不自行安排工作组和工作人员前往灾区。对于灾区确有需要的,国务院办公厅将统一作出安排。   

二、对社会各界有捐赠意愿的,建议以捐赠资金为主。重点满足灾区重建和受灾群众长期安置需要。对于捐赠的物资和装备,由民政部门协调,有组织地运往灾区。   

三、非紧急救援人员、志愿者、游客等各界群众在现阶段尽量不要自行前往灾区,以支持灾区的抗震救灾工作。   

四、四川省抗震救灾指挥部要加强对各方面救援力量的统筹协调,建立高效的工作机制,扎扎实实做好抗震救灾各项工作。

 
[责任编辑:杨舒鸿吉] 标签:灾区 国务院办公厅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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