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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女子网购后给差评 遭卖家200余次电话骚扰

2013年05月07日 11:11
来源:楚天金报 作者:方历娇 鲁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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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已经成了时下非常常用的购物方式,然而网购所带来的问题也是接连不断。近日,家住汉口的陈女士就遇到了一件窝心事:网上买了一件衣服,给了卖方一个“差评”,三天内连续遭遇对方200余次的电话骚扰和短信威胁。目前,陈女士已向警方报案。昨日,记者百度发现,网购给“差评”后遭遇报复已经屡见不鲜。有关法律人士表示,如果这种行为危及个人安全,可依法拘留。

衣服与网店图片不符很恼火

今年4月下旬,家住汉口的陈女士帮朋友网购了一件衣服,下单时卖家声称包邮,并承诺两天到货。

但实际上,卖家直到7天后才发货。陈女士拿到快递打开一看,包裹内无任何隔离包装,衣服质量也与网店上的图片差异极大,且卖方也并没有如之前承诺的包邮。

陈女士因此十分不满,于5月3日给了该网店一个“差评”。

当天下午,卖方来电要求其删除“差评”,因为态度生硬,陈女士并未同意。

“差评”引来卖家疯狂骚扰

让陈女士没有想到的是,就是这个“差评”,给自己惹上了麻烦。

在此后不到三天的时间里,卖家拨打陈女士手机进行骚扰,次数高达200余次,经常还是在凌晨时分,这给陈女士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精神困扰。

不仅如此,卖家在多次要求陈女士删除差评无果的情况下,还发威胁短信给陈女士,说要请“朋友”到陈女士的工作单位去“坐坐”。

对此陈女士十分不解,自己填的网购地址都是自己家里,从来没有用过工作单位地址,一个远在北京的店家是怎么查到自己的工作单位的呢?想到自己的私人信息肆意地被他人所掌握,陈女士感到深深的后怕。

目前,陈女士已向警方报案。

律师点评

金报律师援助团成员、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现在,网购给差评者遭遇报复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而我国网上购物的相关法规尚不健全。无论是被骚扰的买方,还是被恶意差评的卖方,在矛盾解决前都应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短信记录、通话记录等,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以写信或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此提醒广大网民,要加强个人隐私的保护,网上交易时不要随便泄露家庭地址、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责任编辑:刘文婷] 标签:卖家 电话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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