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重议烟花爆竹燃放管理 禁放区域两种方案公布
原标题:禁还是限,请您发表意见
今年春季持续的雾霾天气,令武汉市PM2.5频频爆表。对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是“禁”还是“限”?怎样“禁”?这些议题再次提上武汉市政府议事日程。
昨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讨论修订《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参会人员普遍赞成“禁”。对“禁”的区域,会上提出两套方案:一种禁放方案以三环线为界,另一种方案是中心城区全面禁鞭。
从1994年起,武汉市中心城区开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市民普遍认为,过年不放烟花爆竹,缺少年味,2007年春节,借鉴北京作法实行“禁改限”,持续7 年。今年1月,武汉经历长达29天的雾霾天气。春节7天,江城空气质量一度被升腾的硝烟拽回重度污染,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八、元宵节等燃放高峰,PM2.5均达到峰值,超标6.79倍。该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调查显示,68%受访市民希望重新禁鞭。
昨日,武汉市通过媒体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请市民于20日前来信反馈,地址:武汉市汉口洞庭街127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一处,邮编:430014, 邮箱:wu0426202@sohu.com。在征集各方面意见后,将形成市政府议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方案一:
以三环线为界限
即武汉市三环线以内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江岸区、硚口区、汉阳区、青山区、洪山区、武汉东湖高新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和武汉化学工业区内三环线以外的非农村地区,除春节期间以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区域由各区人民政府或者管理委员会划定。其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间,由区人民政府确定。
此种模式的有利之处在于划定的烟花爆竹区域较为清晰,同时便于相关区政府(管委会)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自主管理。
不利之处在于增加了区域跨三环线的区政府和管委会对春节期间对燃放烟花爆竹进行安全管理的工作责任,不便具体操作,也不利于严格执法。如有的村横跨三环内外,同一村适用不同的政策不利于管理。另外,非农村地区概念模糊,实践中难以界定。
方案二:
全面禁放模式
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和武汉东湖高新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学工业区、武汉临空经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间,由区人民政府确定。
此种模式的有利之处在于划定的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清晰。同时,武汉市正在进行城中村改造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随着时间推移,以三环线为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可能不适应今后形势的发展。全面禁放模式有利于体现立法的前瞻性和操作性,有利于执法统一,也有利于实际操作,而且目前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机较好。
不利之处是全面禁放烟花爆竹,可能近几年会遭遇困难。尤其是三环线以外区域还有相当一部分是农村地区,短期内难以使当地村民形成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识,执法难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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