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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老板继续做生意骗455万 潜规则让老板一错再错

2013年05月16日 08:09
来源:武汉晨报 作者: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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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先逼债主垫资帮他设局,再套合伙人垫资款 破产老板继续“做生意”骗455万 潜规则让老板一错再错诈骗得手一年挥霍300万“精明人”交代了40页口供

破产钢材老板逼债主垫资帮他与他人合买钢材,以定金骗得大批钢材后贱卖套款。武汉经侦民警闻讯调查发现,短短两年时间里,他已诈骗他人货款455万元。截至发稿,民警将其抓获后已追回被骗赃款100余万元。

破产后找债主合作行骗

游老板,开了一家名为振海物资的钢材公司,因做生意出手大方,在武汉钢材市场小有名气。

2008年,游某的生意越来越差,欠外债几百万元,账户全部被法院冻结,债主天天上门逼债。游某思前想后觉得只有骗钱才有出路。

2008 年10月,游某找到了自己的大债主——武汉力龙贸易有限公司老板杨总,开门见山地说:“我不是差你一百多万吗?如果你愿意帮我一把,我赚到钱一定还你。你先借我一点钱,我用这笔钱跟其他公司合伙买你公司的钢材。你收到货款后将你借我的钱留下,把提货单及其公司的货款给我,我会从其他公司的货款中拿一部分还欠你的钱,至于提走的货物嘛,你就不用管了。”

“你这不是去坑人吗?”杨总不同意,游某摊了牌:”你现在晓得我的计划,如果你不配合我,我欠你的钱一分钱也不会还你。”

杨某为了自己的利益只好答应与游某“合作”。

潜规则让老板一错再错

拿着杨某借的钱,游某找到做钢材生意的朱老板,声称自己在云梦开了好几家钢丝厂,因生意铺得太大,资金一时周转不过来,想请朱老板帮助垫资一起进点钢材。当然钱不是白垫,他会在拿到钢材45天内还本,并每吨给朱老板260元的好处费。

丰厚的利润让朱老板动了心,游某趁热打铁,不仅请朱老板到云梦考察自己的钢丝厂,而且吃喝玩乐全包。朱老板见对方实力雄厚,出手大方,信以为真。

游某遂以武汉力龙贸易有限公司钢材价格每吨低于市场价100元为由,与朱老板各出50%的钱进货,双方签订进货合同后,游某按事先设下陷阱套走朱老板的18.5213万元货款,一部分还杨总,一部分继续行骗。

此后,游某又以同样方法分别从武汉钢材老板林总、李总处骗走41.3655万元、96.8813万元。

做钢材生意有一条行内规则:由于钢材交易金额太大,购买方首付一定比例就可以提货,等一个周期(一般一个月至两个月)再付给买方尾款。游某抓住这个空子,诈骗分多次进行,每次交易后都会还一部分款,然后再要求对方进行垫付,被骗公司根本没想到,大老板游某在设局骗人,一而再、再而三地帮其垫资进货。

诈骗得手一年挥霍300万

半年后,游某将欠杨总的钱还了七成。拿着这些钱,杨总却心惊肉跳,不肯再跟游某“合作”了。游某见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他找到星宏工贸公司、夏添钢材经营部签订合同,声称因手头钱不够,只能先付给对方部分货款,等提走全部货物再付清余款。为了达到骗人目的,在和两家公司签订的合同上,游某不论交易价格和要求还款期限条件如何苛刻,他都会爽快同意。星宏贸易公司要求游某每次交纳60%货款,交易价格比市场价每吨高出140元,当月结清余款;而与夏添公司合作的条件是付50%货款,提全货,两月内结余款。

2010年5月至2011年1月,游某与两公司多次如此交易,提走大量货物,但尾款却无法正常还上,被骗公司担心自己真的被骗了,不得不继续按合同方式供货,越陷越深。至案发,游某差两家公司近270万元货款。

游某高价进货,再低价迅速吐货,获款后并不用来结款,而是挥霍一空。在案发前短短一年里,他竟花掉了300多万元骗款。

“精明人”交代了40页口供

游某是个很有头脑的骗子。昨天,据负责此案侦破的市经侦民警杨波介绍,2010年11月,他和搭档易世洋受理该案时,调查发现游某在作案之初就设下了种种障碍逃避警方追查。他与被骗公司进行经济往来时,全部账户使用的是自己的朋友或司机的身份证开的卡,100多个账户,要理清账目和资金流向,非常不易,“如果从单个受害人与游某的经济往来去判案,很难确定游某是诈骗还是正常往来中的欠账。”

2011年2月底,两位民警花了3个月的时间,终于画出了游某使用他人身份证开设账户并实施诈骗的整个资金流向图,满满三页纸。民警发现在诈骗交易中,力龙贸易公司起了关键作用。民警迅速找到力龙公司的杨总。心中有鬼的杨总一见民警立即交代了与游某一起合伙诈骗的详细过程,并提供了两个账户的全部资金流向证明。游某定下诈骗的罪名。

2011年3月17日,听闻风声潜逃在外的游某被民警抓获。在民警出示的铁证面前,游某如实交代了长达40多页的口供。

案发后,杨总积极配合警方,提供自己参与作案的全部资料,并主动退赃100万元。鉴于杨某有自首情节和悔罪表现,积极退赃,认罪态度好,社会危害性不大,法院对其作出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12年8月,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刑事判决书,游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截至发稿,民警已将追回的100多万元赃款按被骗金额比率发还给了受害人。

制图聂卉

 
[责任编辑:余婷] 标签:凤凰湖北 老板 做生意 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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