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违规补偿违建人4300万 武汉通报一批拆迁腐败案
武汉通报一批征地拆迁腐败案 79名党员干部涉案被查处
2011年至2013年3月,全市共查处74件征地拆迁违纪违法案件,涉及党员干部79人,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人,处级干部7人、科级干部8人;企事业单位28人;农村及社区党员干部36人。已给予纪律处分63人,其中开除党籍34人,追究刑事责任36人。
昨天,市纪委、市监察局通报我市征地拆迁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相关情况,首次集中披露一批典型案件。
违规补偿
给两名违建人4300万
2007年12月,市政府发布公告,明令禁止在80万吨乙烯及配套工程区域内兴建任何建筑物,凡属抢建的建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2009年至2011年,蒋永久、胡传文任洪山区建设乡负责人,并主管征地拆迁工作。他们同意相关人员进行大规模违建,并向两名违建人支付拆迁补偿款4300余万元。
蒋永久、胡传文还涉嫌为他人谋利并从中收受贿赂;胡传文还涉嫌带头抢建违法建筑,骗取并侵吞拆迁补偿款。
今年元月,市纪委对洪山区园林局局长蒋永久(原任洪山区建设乡党委书记、乡长)、武汉化学工业区八吉府街党工委书记胡传文(原任洪山区建设乡党委副书记、副乡长)涉嫌滥用职权、带头违建、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立案调查。
目前,二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八吉府街违建案牵涉近30名相关人员,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纵容违建
城管干部受贿60余万
2011年至2012年,黄陂区城管局城管执法二大队原副大队长刘龙川、二大队滠口中队原中队长宋超涛、二大队滠口中队原副中队长王勇,负责滠口街辖区内查控违法建设。他们放松监管,纵容违建,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共计60余万元。
滠口街南湖村党总支副书记白复线,控违办负责人张保生等六名街、村干部还介绍违建户向三名城管干部行贿,已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刘龙川先后12次收受贿赂42.6万元,他还以虚报冒领的方式,贪污公款1.3万元。宋超涛先后10次收受贿赂9.1万元,王勇先后9次收受贿赂8.6万元。
2012年10月,黄陂区纪委决定给予刘龙川、宋超涛、王勇等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三年零六个月和三年。
干部托人“种房”
违建大肆蔓延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左岭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陈育勤分管控违查违,却曾趁违法建设乱象时“捞”了一把。
陈育勤曾任左岭镇副镇长,分管城管、城建及规划工作。当时他并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还委托别人“种房”:自己不公开出面,出资委托该镇所在辖村的村干部建设违法建筑,并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
由于陈育勤等基层干部没有正确履行职责,产生“破窗效应”,导致辖区内的违法建设大肆蔓延。
2013年3月,市纪委对陈育勤涉嫌滥用职权、带头违建、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予以立案,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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