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官网卖“合作招商”广告位 要价数万(图)
原标题:交警官网卖“合作招商”广告位(图)
淄博交警支队官方网站上提供的首页广告位演示图
为山东淄博公安交警网招商外包给企业
日前有网友发表图文微博称,山东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官方网站上出现了“合作招商”的广告,并对这种做法提出质疑。记者查证后发现,该网站确实有广告存在,而且贴出了详细价目表。招商经理称,其与淄博市交警支队是“合作”关系。而后者对记者的求证未予回应。
要价少则数千,多达数万
“请停止打广告。”1月27日,网友“TraWor”发表图文微博称,淄博市交警支队官网“淄博公安交警网”上,出现一则招商广告:“欢迎您选择淄博公安交警网发布广告。在淄博公安交警网,您将获得专业化的在线宣传方案,从而有效地提高您的品牌知名度,引导更多的访问量,并促进您的业务不断提升。”
记者随后登录该网站,在首页最下方“合作招商”的链接地址中,找到了该广告的页面。从内容上看,广告的发布者也就是招商方,正是该网站的“技术支持”者,一家名为“淄博易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企业。这个“广告位招商”页面,分门别类地列举了从网站首页、普通二级页面、三级页面,到“交通违法查询”“咨询建议”“模拟考试”等特别页面的广告位示意图。
在上述招商广告中,具体到每个广告位的价目,按月计算少则数千,多达数万。
截至28日,记者未在该网站首页看到明显带有广告性质的内容。但在“驾驶天地”等二级页面,记者在所有子栏目上方看到两条新车图文广告,而“车界咨询”子栏目几乎都是新车广告。
广告商:内容由我们负责审核
28 日下午,记者以客户身份向广告中的联系人段经理做了咨询。他承认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并称与交警是“合作”关系。他表示,这些广告位主要面向4S店等相关行业商家,具体广告内容由他们审核。“政府网站不是经营性质的网站。”前述“TraWor”曾在微博上质疑,并要求“公开政府对以往广告收入的分配与支出”。记者28日同时就广告招商一事,向淄博市交警支队进行核实,其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将向相关人员核实后予以答复,但至截稿,记者尚未收到回应。
网络检索显示,政府部门官网上出现商业广告,淄博市交警支队其实并非第一家,在过去几年里,围绕政府网站能不能发招商广告,网上陆陆续续都有报道和讨论。
此前就有律师就认为,“政府网站不是经营性质的网站,而投放广告是一种经营行为,属非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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