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半小时强塞野广告300张 七成系“代开发票”(图)
统计分析
七成野广告涉及“代开发票”
据统计,街头名片式野广告内容,七成涉及“代开发票”,两成涉及“贷款”,另外有一成涉及保险、刻章、二手车等。
记者致电一张卡片上的“湖北税务咨询有限公司”。对方称,公司在江汉路附近,什么发票都可以开。价格为所开票面金额的2%左右,量多还可适当优惠。
虽然最高可拘留5天、罚款1000元,违法分发野广告行为仍像“割韭菜”
图文:三大部门紧密联动方能见成效
本报记者黄永进张裕胡勇谋见习记者刘闪倪留青实习生曾文华摄影:记者朱熙勇曲严
“管管车流中的野广告吧!”采访中,这是记者听到最多的一句话。对于这一城市“顽疾”,车主反感,环卫工气愤,交警无奈,城管人员也觉得头疼。
武汉市交管、城管等部门人士表示,小广告虽小,管理难度却很大,至今都没有找到有效的治理办法,导致车流中发小广告的行为就像“割韭菜”,难以绝迹。
车主:真怕不小心发生事故
对于在车流中发小广告者,车主许先生十分反感:“每次看到他们,我都会一脚急刹,本能地往旁边打方向盘。万一不小心发生事故怎么办?”“大部分车窗由电脑自动控制升降,那些小卡片插在车窗上,可能损坏自动控制系统。”武汉得胜汽修厂多名修理工说,小广告一旦从车窗掉入车门内,可能堵塞车门内的排水孔,导致车门内积水,腐蚀升降设备等,维修起来非常不便。”
武汉交管、城管人士表示,在车流中发放小广告,不仅影响交通、有碍市容,更重要的是,车主、环卫工、 发小广告者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大大增加。
交管:上机动车道可罚50元
“发小广告者在马路中间穿行,交通安全隐患极大。”昨日,武昌中南路口值勤交警介绍,发小广告者都很警惕,一看到执法人员走近,就会迅速逃离,给执法带来较大难度。“车辆如果避之不及,容易发生追尾。”武汉市公安交管局新闻发言人陈骥表示,多数车主对发放小广告者极其反感,看见他们靠近,就会赶紧刹车、关上窗户,容易造成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发生交通事故。而且发小广告的时间主要集中在上下班高峰时段,车流量大,这些人在车流中穿梭,不论是自己还是司机,都存在安全隐患。
陈骥说,如果车辆因为闪避发小广告者而发生事故,通常按交通事故处理;如果机动车撞上发小广告者,由车主负主要责任。因此,对车流中的发小广告者,司机们只能“敬而远之”。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行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可以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但记者看到,发小广告者往往会避开有交警执勤的路段,交警一走,这些人就又会冒出来。
城管:最高可处1000元罚款
“由于城管部门是末端管理,对许多违法行为的处罚,手段非常有限,往往只能抓了放、放了抓。”武汉市城管局市容监察处科长胡汉金说。
刚刚颁布的《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63条规定:在城市道路、桥梁、公共广场、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所散发经营性宣传品的,由城市综合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但发放小广告者很难抓现行,即便有摄像证据,因这些人很多没有固定地址,寻找起来也很困难。
2009年2月,武汉市江岸区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投诉后,安排民警暗中取证,抓获高某、杨某等9名乱发小广告的违法人员,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之规定,对其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街头乱发小广告现象一度有所减少,但不久之后再次反弹。
难题:新点子遭遇“魔高一丈”
对车流中发放小广告的行为,胡汉金说,“城管部门曾想出不少新点子进行治理,但是,这些人马上就用新的办法来应对。”比如联合通信管理局,对违法小广告上的电话暂停通讯服务,但由于只能暂停武汉本地号码,许多违法者纷纷购买外地电话印在小广告上。
据了解,从去年至今,武汉市共进行了三次集中整治违法发放小广告行动,共处罚相关人员46名。本月10日进行的行动中,就出动了20余台车次、100余名执法人员,抓获16名违法人员。但执法人员一离开,这些人又立即上路。
采访中,城管部门等均建议,要想有效治理违法分发小广告行为,需相关各部门联动。比如,交警发现违法人员上路,可通知城管部门前来查处;工商部门可对小广告涉及的商家展开调查,从商家信用、执照年检、许可证发放、广告合法性等方面加强监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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