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房产中介多收的7015元“代收费”去向成谜
没有发票没有明细 中介经理说不清
多收的7015元“代收费”去向成谜
百居易房屋超市119街加盟店“代收”的9857元钱,没有发票,没有明细,这笔钱具体怎么花的,收钱的房产中介经理称“不清楚”。记者连日调查发现,房产中介肯定多收了费用,多收的费用落到了谁的腰包,目前还是一个谜。
二手房中介:帮担保公司代收费
17日上午,记者与郭女士一道,来到百居易房屋超市119街店。
经办郭女士买房业务的汪经理说,代收的9857元费用,都交给了武汉天安担保有限公司姓刘的业务员,办公积金贷款的事情,都由担保公司负责操作。
他说,“费用都是按标准收的,不存在多收费。收费标准是:评估费按房屋交易评估价的5‰ 收取;担保费按公积金贷款额的1.5%收取;800元手续费,实际是担保公司业务员的跑腿费;570元杂费,含抵押登记费、工本费、复印费等,其中的100元抵押登记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退还给郭女士自己交,另外470元由具体办事的人花了。”
记者问:“为什么没有发票?”
汪经理回答:“公积金贷款的所有事情,都是担保公司办的。他们没有给我发票,我当然没有办法给她。”
他说,该公司的单子,担保公司都只开收据。天安担保公司给郭女士开过收据,她认为不正规,要求重开。他退给担保公司后,他们一直没有给新收据。
担保公司:中介开了假收据
记者网上搜索得知,武汉天安担保有限公司在汉口江大路北斗大厦13楼办公。
17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公司采访。听完介绍,该公司人事行政经理邬女士肯定地说:“我们绝对不可能收这笔钱。两年前,公司就停办了所有房贷担保业务,只做车贷担保。”
记者将房产中介给郭女士的盖有“武汉天安担保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的收据照片给她看。她将记者带到财务科,拿出该公司一直使用的收据,让记者比对。记者发现,这两种收据大小、格式、内容、颜色,迥然不同。
邬经理说:“这张收据绝对是假的。房产中介说把钱交给了我们的业务员,你可以把他带来对质。去年以来,我们公司所有在职和离职的员工,我都可以找来。”
公积金管理中心:这笔贷款无担保
武汉天安担保公司没有为郭女士的贷款担保,房产中介有没有请别的担保公司担保?
武汉公积金贷款中心相关负责人称,办理公积金贷款请担保公司担保,只有一种情况,就是借款人希望加快放贷速度,让银行先放款,后办房屋抵押手续。走正常程序办理,完全可以不请担保公司。即使请担保公司,该中心也只认指定的三家:华明达、21世纪不动产和百居易。
郭女士说,她的公积金贷款是按照正常程序办理的,银行没有提前放款。
昨天,记者通过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得知:郭女士的贷款无担保公司担保。也就是说,房产中介不应收取郭女士担保费。
贷款银行:贷款必须收评估报告
郭女士买的二手房,有没有请评估公司评估交易价格?
记者咨询郭女士的贷款银行,对方回答,办理二手房贷,必须有正规评估公司出具的房屋交易价格评估报告。可以肯定,郭女士的公积金贷款肯定有评估公司评估,收取评估费理所应当。
房产中介代收3237元,即按交易评估价的5‰收取评估费,是否合理?武汉房产中介协会相关负责人说,1995年,国家出台规定,房屋交易总价在100万元(含)以下的,评估费按交易评估价的5‰收取。武汉二手房市场,评估费一般按3‰收取。照此计算,郭女士评估费只交1942元。
郭女士的评估费为何收这么高?汪经理解释,二手房交税多少,与评估价高低有关。评估价的高低,评估公司是可以“调节”的。如果不需要“调节”,按3‰收费; 反之,按5‰收费。郭女士买的房子面积比较大,按正常评估价操作,大概要多交6000元税费。多收1295元评估费“调节”后,郭女士看似吃亏,其实赚了。
房管部门:“杂费”属乱收费
房产中介该不该收取手续费和杂费?
武汉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说,房产中介收费包括两种:一种是促成房屋买卖的佣金,即中介费;一种是经双方协商同意,事先书面约定收取的服务费。前者,武汉市有收费标准。后者,买方应在签订合同时,要约定好代办事项及收费标准,并且写上“笔笔见发票”。约定好后,服务费可以只开收据,不开发票。
记者查看郭女士与房产中介签的购房合同,发现根本没有涉及请房产中介代收9857元办公积金贷款事宜。
多家正规二手房中介人士称,办理二手房贷款是要收手续费的,因为办理贷款和不办理贷款,中介付出的劳动不一样。
郭女士的二手房贷的确办下来了,中介按武汉行规,收800元手续费不为过。
对杂费一说,武汉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直言:“没有这一说。是什么费就是什么费,杂费属于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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