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年底建成百个医疗综合体 跨级就诊须申请
今年底我省将建成100个医疗联合体
建立统一的检验、病理等中心
日前,省卫生厅出台《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推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到今年年底,在全省范围内组建100个医疗联合体(一所三级医院,联合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二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机构,组成“医疗联合体”)。
据介绍,我省已经组建了87个医疗联合体。指导意见指出,在运行管理上,联合体内一、二级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伤残康复、慢性病治疗等服务,三级医院主要从事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积极鼓励在医疗联合体内部采取团队对口支援的方式由上级医院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帮扶和指导。还将逐步探索联合体对医疗机构的药品、耗材等统一采购、配送。鼓励在联合体内建立统一的检验、影像、病理等中心,实行大型设备统一管理、共同使用。
未来,在我省居民关心的医保支付方式上,重点探索以市级、县级医疗联合体为单元的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多元支付方式改革。要求在联合体内部要严格实行“未经批准到上级医疗机构就诊,新农合基金不予补偿”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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