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多个部门鼓励低价药品 将进一步畅通廉价药供应
图为:市民们希望在药店买到更多的廉价药记者叶茂林摄
原标题:省卫生厅、省食药局、省物价局等主管部门积极回应本报报道
图文:我省将进一步畅通廉价药供应
“基本药物目录里有廉价药,不少医院、药店里却买不到,确实是个问题。”昨日,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物价局等主管部门积极回应本报“廉价常用药,为何难买到”的报道(详见本报昨日A06、A07版),表示将在政策上支持、鼓励低价药品,进一步畅通供应渠道。
廉价药是市民对价廉物美的常用药的一个俗称,基本药物目录里并没有这个概念,国家对廉价药并没有明确的划分标准。记者从省卫生厅药政处、省基本药物采购中心了解到,目前全省可使用的基本药物达到484种,中标药品的品种规格有1047个。其中,低于1元的,占9.55%;低于5元的,占50.05%;低于10元的,占67.14%。
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基本药物是政府定价品种,由国家发改委对每一个品规制定最高零售价,在此基础上,以省为单位进行集中招标采购,中标价格为基本药物价格,也就是到患者手中的最终价格,全省统一。2011年,我省招标采购的基本药物品种与国家零售指导价比下降65.93%,较国家基本药物平均采购价下降16.1%。
此外,我省还有一部分基本药物目录的增补品种、医院制剂与中药饮片等药物,是由省物价部门监管。省物价局农医处处长郝诗渊介绍,目前全省市场上有一万多种药品在流通,政府管理的只有2700多种,其中有1900余种是国家管,800余种是省管。
郝诗渊说,虽然政府监管的药品在数量上只占市场临床药品的20%左右,但由于这些药品多为常用药,老百姓使用得多,因此实际销售量在整个市场上占到了60%至70%。
省物价局表示,在对省管药品进行定价、调价、复核的过程中,对于低价药都有较为优惠的政策,鼓励和支持药品企业申报低价药。
省卫生厅表示,目前我省正在以2012版基本药物目录实施为契机,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为主体,科学增补、优化目录品种结构,最大限度满足临床用药需求。(记者陈媛 郭姗姗 陈凌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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