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建住宅节能标准明年强制执行 节能需达65%
5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正式出台并将于10月1日起执行。在该标准中,新建居住类建筑要求设计节能达到65%,比国家节能设计要求还高出15%。明年1月1日起,新设计的建筑如果不符合该标准,将无法通过施工图纸审核。
新标准设计节能65%
实际使用普通家庭省电20%
省住建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处长王云泉介绍,为促进建筑节能,2009年我省出台了《武汉城市圈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只覆盖了1+8城市圈。此次出台全省范围内的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覆盖范围扩大到全省市州。
据介绍,该标准是推荐性标准,但为了更好地实施住宅节能,我省将于明年1月1日起强制执行,包括武汉全市范围、全省市州和直管市的中心城区新建住宅。2015年1月1日起,在全省县以上城市强制执行该标准。
设计节能65%,普通市民能感受到的节能效果有多少?
王云泉介绍,65%是一个综合各种使用条件的理想模型,比如要求全天室内气温维持在28℃,但实际使用中很多家庭白天不开空调,所以实际节能效果各家并不同。2009年武汉城市圈开始执行节能65%的规定,省住建厅曾做过调查,选取居住于上世纪90年代非节能建筑房屋的一户家庭,和一户居住于采用了节能设计的新建住宅家庭的耗电量进行对比。在同等户型和人口、同等空调使用效果下,新建节能设计住宅耗电量比老住宅大约节省20%。
住宅朝向南偏东最合适
相邻两家空调室外机不能对吹
新标准提出,我省是典型的夏热冬冷地区,全年空气湿度大,夏季炎热,冬季寒冷。目前,夏季空调、冬季采暖、生活热水等用能设备日益普及,居住建筑能源消耗逐年急剧上升。
新标准给9大项目提出节能措施和规定控制指标,包括居住建筑的遮阳、采暖、通风、空调、照明等方面。比如,房屋朝向是不是正南北向最适宜?王云泉告诉记者,除了考虑南北通透,还要考虑当地的夏季主导风向,便于空气对流。根据我省所处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新建住宅朝南或南偏东、南偏西的偏角在15°以内时,能保证冬季有良好的日照,而夏季太阳辐射又较少,可以降低空调能耗。
新标准也提出,住宅的东、西向和南向外窗及透明幕墙、坡屋面外窗应采取有效遮阳措施;当采用坡屋面外窗时,窗洞口面积严禁大于该层卧室、起居室及明卫生间面积之和的8%,并应采用活动遮阳措施。另外,新标准提出,冬季卧室、起居室等居室室内设计温度应取18℃;夏季设计温度应取26℃。
在照明方面,新标准对走道、楼梯间、厨房、卧室等都明确了标准值。在通风方面,起居室、卧室的通风口面积应不低于地面面积的8%。厨房的通风口面积应达到地面面积的10%。供暖方面,地暖供水温度宜在35℃—45℃之间,不应大于60℃,供回水温差不宜大于10℃,且不宜小于5℃。甚至对空调室外机搁板的设置也做了详细规定,比如除兼顾到建筑立面的美观之外,还应考虑到提高空调器的运行效率,两户居民家的空调室外机不能近距离对着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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