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10月出台新低保政策 惠及11万低保人群
原标题:武汉出台低保新政 惠及11万低保人群 每月最高可领621.6元
10月1日起,武汉市五类低保对象每月将多领20%的低保金。昨日,武汉市出台新的低保政策,决定将五类低保对象每月低保金最高提至每月621.6元,此举将惠及至少11万低保对象。
新政规定,符合增发低保金的对象是: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老人;经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认定,患有《武汉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20类重症疾病的对象;江夏、蔡甸、黄陂和新洲等区的23个街乡镇革命老区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见义勇为伤残人员;失独家庭成员等五类低保人群。
武汉市民政局低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武汉市城乡低保对象共有28.5万人,而上述五类人群就超过11万人。其中,高龄老人有2.8万人、重病患者有1.37万人、革命老区低保对象有5.6万人、见义勇为伤残人员有1万人、“失独”家庭约有5000余户、1万多人。
据介绍,每月增发20%的低保金后,中心城区上述五类低保对象每月从518元提高到621.6元;农村低保对象每月从250元提高到300元。江夏等新城区的五类低保对象每月从440元提高到528元;农村低保对象每月从210元增加到252元。
即日起,武汉市开始对低保对象进行调查摸底。9月底前,受理符合条件低保对象提出的申请,并按有关程序办理审核审批手续。预计到10月份,上述五类人群将可以领到首笔增发的低保金。
除了规定对五类低保群体增发低保金外,新政还首次明确,将重度残疾人单独全额施保列入常态化管理。今后,凡符合条件的成年一、二级重度残疾,智力三级残疾或精神三级残疾人单独全额纳入低保;将符合条件的艾滋病患者家庭,患者本人全额纳入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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