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回不去的家,留不住的乡愁

回不去的家,留不住的乡愁

城镇化是大时代的缩影,也是工业化、现代化的必然结局。

打车软件,想说爱你不容易

打车软件,想说爱你不容易

“打车软件”的出现,冲击了传统“招手停”式打车方式。

别被汇率“下”一跳

别被汇率“下”一跳

人民币的贬值究竟会牵动我们生活的哪些花销?

湖北省首创家庭农场登记:满足5个条件 家庭可办农场

2013年07月27日 09:15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作者:胡勇谋

字号:T|T
0人参与 0条评论 打印 转发

原标题:满足五个条件 家庭可办农场  

只要满足了条件,就可办家庭农场了。昨日,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我省工商和农业部门联合制发规范家庭农场登记意见,这在全国尚属首家。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为主进行生产和销售,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农场。开办家庭农场,须具备五个条件。其投资人为农村户籍或具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然人;必须以农业种植、养殖为主;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如从事粮棉油大宗农产品种植的,土地经营面积不低于50亩;从事养殖和其他种植的,须达到县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要求;土地经营期限不低于5年。武汉市民如果具备相关条件,可到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据了解,武汉从2011年开始有家庭农场,2012年达167家,但家庭农场的“法定身份”亟待确认。省工商局出台《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从具备条件、组织形式等方面,使开办家庭农场有据可依。

目前,我省部分地方如襄阳、荆州已先行进行探索登记,全省工商系统已登记了302户名为“家庭农场”的市场主体。

 
[责任编辑:冯晶晶] 标签:家庭农场 凤凰湖北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专题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