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24万财物被盗 小区摄像头大半“瞎眼”
昨日,洪山街道口鹏程蕙园小区某公司被盗,价值24万的财物不翼而飞。记者走访发现,该小区共装有17个摄像头,只有10个能用,其中6个在地下车库,电梯内的摄像头模糊不清。
一夜24万财物被盗
鹏程蕙园小区共3栋楼,每栋楼30层,一层6户人家。耿先生的公司位于3栋28楼,昨日记者在其公司看到,紧挨大门的大厅内,员工的背包被扔在椅子上,里面的东西全被翻出。财务室、仓库及耿先生办公室大门敞开,财务室内的两个保险柜被撬开,里面已经被偷空,办公桌抽屉被翻得乱七八糟。
耿先生介绍,前日下午6点公司下班,他锁好公司大门后也离开回家,昨日早上,发现公司被盗。
“2个保险柜丢失了15.3万元现金,和价值8万元的黄金首饰。”耿先生说,自己办公室价值6000元的烟酒也不翼而飞,仓库内一台新的笔记本电脑也被偷走。
附近一居民说,前不久23楼才被盗。
5个摄像头监控录像模糊不清
记者走访发现,该小区地下车库内及入口处共有6个摄像头,小区大门内外各有1个,每栋大楼一楼电梯口装有1个,每栋楼2个电梯也各有1个。
然而在小区保卫室内,记者看到,17个摄像头中,只有地下车库、大门外、车库入口及每栋楼一楼电梯口的录像画面清晰可见,其余5个摄像头的监控录像都模糊不清,1个已经坏了,另一个不在电脑屏幕上显示。
昨日,记者联系到该小区物业经理董先生,对方称,曾多次对摄像头进行维修,但因技术及线路问题,一直没维修好。
耿先生认为,自己交了物业费,物业公司对摄像头承担维修责任,没维修好,自己被盗,物业要承担责任。
对此,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军认为,一般的物业管理公司不承担业主财产被盗的损失,但是如果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有约定,提供门禁系统、摄像头等技防服务,却在服务过程中技防条件不到位,导致犯罪分子趁虚而入,不能提供录像的,物业则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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