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部分城区将试点垃圾分类 东西湖区成开路先锋
原标题:部分城区将试点垃圾分类 东西湖区成“开路先锋”
制图陶刚
“垃圾分类是城市管理必由之路,虽然很难,但只要我们下定决心,就一定能做得到!”昨天,市政府常务会上,市长唐良智两度谈及垃圾分类问题,并现场部署在部分城区试点,为全市垃圾分类做“开路先锋”。
在讨论推动武汉“国际化水平提升计划”这一议题时,唐良智讲起了一位韩国友人曾向他提的建议:武汉能不能搞垃圾分类?来到武汉,常常自己在家里把垃圾分了类,结果清运的时候又堆在一起,这让他觉得很不习惯。
“这个建议启发了我,垃圾分类是城市管理的必然路径,一定会走这条路。”唐良智说。
在接下来审议武汉创建省环保模范城规划这一议题时,了解到垃圾场消纳压力大、渗漏液处理难等问题时,唐良智再次提出要下决心推动垃圾分类,“垃圾分类是解决这类问题的必由之路。”
垃圾被称为放错位置的资源。唐良智说,“垃圾分类后就可以循环利用,不分类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简单地填埋,这是在浪费我们的‘垃圾’”。
“我不要报告要试点”,唐良智现场部署,要求打消畏难情绪,在全市选择条件相对成熟的城区进行试点。先分类,摸索经验,并将其作为城管革命再升级的目标。
东西湖区区长刘子清率先举手回应,“东西湖区是全省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区,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我们愿意试点。”
7月30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
该办法中明确规定,“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投放垃圾。”
在昨天亮相的武汉创建省环保模范城规划中,明确要求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除构建都市发展区“五焚烧、两填埋、一综合”的垃圾处理格局外,还明确提出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包括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配套的垃圾收运系统和回收利用系统;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按要求改造或增设垃圾分类回收设施;通过媒体向全体市民进行垃圾分类、保护环境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减量化的激励政策和税费政策, 减少垃圾源头产生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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