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病医保十月实施 最高可报30万元可异地结算
原标题:武汉大病医保十月实施最高可报30万元
白血病、血友病等包含其中;可异地结算
《武汉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正式发布,大病保险预计将于今年10月正式全面启动。凡是今年1月1日起符合报销规定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参保(合)人员都可报销,报销起付线是8000元,报销比例为50%至70%,最高额度为30万元。
一个保险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
方案规定,武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水平为城镇居民医保27元,新农合24元,筹资不需要市民承担,将由社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出资,基金不足部分由政府出资。
武汉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8000元,分段报销比例为50%至70%,年度封顶线30万元。
武汉医改办负责人介绍,这也就是说,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只要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超过8000元,按照8000-30000元、30000-50000元、50000元以上分为三段,可以再次报销50%、60%、70%,最多可以报销30万元。
“在一个保险年度(从保险生效之日起满一年)内,8000元的起付线只扣除一次。”该负责人介绍,如果一年时间内需第二次报销,则不计起付线,直接按照个人负担部分0-30000元的50%,30000-50000元的60%和50000元以上的70%来报销。
这位负责人提醒,整个报销的具体计算市民可能容易犯迷糊,这一点市民不用担心,到时会由电脑自动联网按照公式计算,具体实施时间预计从今年十月份开始。
数十种特殊慢性病纳入报销范围
方案规定,凡是今年1月1日起符合报销规定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参保(合)人员都可进行报销。
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参保(合)人员治疗门诊特殊慢性病和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的个人负担部分。
其中,白血病、血友病、肾病、I型糖尿病等几十种特殊慢性病都被纳入报销范围。
定点医院可在出院时“一站式”报销
据了解,武汉市人社局和武汉市卫计委将分别通过招标,选定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报销时,采取“一站式”服务。
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经办机构授权定点医疗机构,市民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给予报销后,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及时给予大病医疗费用报销,不用再跑到商业保险机构报销。
很多大病往往要去外地大医院诊治,造成异地报销难题。对此,商业保险机构充分发挥其全国联网优势,为参保(合)人员提供异地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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