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回不去的家,留不住的乡愁

回不去的家,留不住的乡愁

城镇化是大时代的缩影,也是工业化、现代化的必然结局。

打车软件,想说爱你不容易

打车软件,想说爱你不容易

“打车软件”的出现,冲击了传统“招手停”式打车方式。

别被汇率“下”一跳

别被汇率“下”一跳

人民币的贬值究竟会牵动我们生活的哪些花销?

湖北物价局下放汽运站部分收费定价权 9月起开始实施

2013年08月24日 08:18
来源:长江商报 作者: 王晴

字号:T|T
0人参与 0条评论 打印 转发

原标题:省物价局下放汽运站部分收费定价权

昨日,省物价局和省交通运输厅发出通知,将于9月1日起下放汽车客运站部分收费项目定价权限,依照具体情况,各地物价和交通部门可以自行指定部分项目的收费标准。

通知中表示,送票费、行包托运代理费、行包变更手续费、旅客行包装卸费、行包保管费、寄存费等六个收费项目的定价权限,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收费标准。

安装有中央空调的汽车客运站在站务费中加收空调费的,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的标准进行审批。

除以上项目外,汽车客运站新增的凡不涉及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成本支出,不属票价组成部分,由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或旅客自愿选择的服务项目报省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当地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收费标准。

凡涉及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成本支出,属于票价组成部分,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或旅客无法自愿选择的服务项目仍纳入省管范围,报省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责任编辑:熊丹丹] 标签:收费 物价局下放汽运 月起开始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专题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