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出台新政解决中国养老问题 湖北两年增10万张床位
原标题:
国务院出台新政破解“中国式养老困局”
图文:2020年确保人人老有所养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3日正式对外公布,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原则是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困局
“十年等一床”
目前,我国养老服务面临诸多困局。
据了解,截至2012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占总人口的14.3%,而目前我国各级养老机构的床位仅有410多万个,有个别城市的养老院排队等床的人要排到10年后甚至更长时间。
除床位不够以外,老百姓承担的养老成本过高也是一大难题。记者采访发现,公办养老院接收自费老人的收费标准普遍在每月1000元到2000元,而民办养老院的收费标准每月至少要三四千元,有些还需要收取上万元的“赞助费”,即使是中等收入家庭负担起来也有压力。
而投靠异地子女的“老漂一族”还存在语言不通、习惯不同的问题,至于异地医保结算,则是更为现实的“瓶颈”。
关键词【打破包办】
让民间资本“唱大戏”
《意见》提出,打破政府包办养老服务的格局,让社会资本“唱大戏”。为此,《意见》在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市场的土地、税收、补贴等关键要素上都实现了突破。
在土地供应方面,《意见》规定,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国土部将尽快制定土地扶持政策。
在税费方面,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则要减半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民办养老服务还将享受税收优惠。
在补贴方面,通过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
关键词【公建民营】
公办机构交给民间管理
《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把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企业。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床位,委托给民间资本进行管理。
公办养老机构将发挥“托底”作用,重点为“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养老服务。
关键词【金融养老】
试点住房抵押养老保险
《意见》提出,逐步放宽限制,鼓励和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所谓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指拥有房屋产权的老年人将房屋抵押给金融机构,每月或每年从金融机构领取“养老金”,老人去世后,金融机构获得房屋产权。
我省将在两年内增加10万张养老床位
未来两年我省将新增养老床位10万张,实现“十二五”末每千名老人拥有30张养老床位的目标,并争取在年内出台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这是昨日记者从在汉举办的第八期全国养老机构院长培训班上了解的信息。
据省民政厅副厅长赵显富介绍,我省1998年进入老龄化社会,目前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889万,占全省人口的15.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全省3000余家养老机构中,仅有床位23.2万张,缺口巨大。“每个月有100多人来咨询登记,有近千人排队等着入住。”江汉区福利院是武汉市少有的三星级酒店式标准老年公寓,目前已入住700多名老人,一直“一床难求”。但是,对于孝感市夕阳红老年公寓院长肖咏华来说,如何将自己办的养老院支撑下去却是当前的最大难题。“政府的优惠政策很难落实,而且护理员很难请到,工作累、待遇不高,只有一些年纪大的人才愿意做。”不过,让肖咏华最担心的则是老人入住后生病、过世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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