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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老河口“2·27”踩踏事故宣判 学校3负责人获刑

2013年09月21日 08:29
来源:荆楚网-湖北日报 作者:邓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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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老河口“2·27”踩踏事故一审宣判

今年2月27日,老河口市薛集镇秦集小学发生踩踏事故致4死7伤。近日,老河口市法院一审宣判,该校原校长杜贵强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半、原政教副主任张继辉被判有期徒刑2年、教师杜贵体被判有期徒刑1年。

法院审理查明,薛集镇秦集小学是一所农村寄宿制学校,在校学生952人,其中住校生502人。去年秋季,学生宿舍拆建,学校将一栋旧教学楼改造为学生宿舍楼,整栋楼仅有一个楼道出口,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针对学生寝室安全管理,学校要求6名校委会成员带领值日老师,每周轮流负责学生下晚自习后就寝,值日领导要住在学校值班室,负责学生晚上至早上上自习期间的安全。

因校舍拆除,教师杜贵体无房居住,住进学生宿舍楼2楼东值班室,协助值日领导负责住宿学生安全。2月27日,值日领导为原政教副主任张继辉。前一天晚上,因杜贵体的妻子留宿值班室,张继辉安顿好学生后回家休息。

2月27日清晨6时许,起床铃声响后,学生陆续下楼,但一楼的铁栅门未打开,学生越拥越挤,最终酿成踩踏事故。

法院审理认为,3被告人明知校舍存在危险而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应当开门而未开门,造成住校学生汇集寝室大门处,相互踩踏,酿成悲剧,其行为均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3人均不服判决,目前已提起上诉。

 
[责任编辑:胡晗] 标签:老河口 踩踏事故 凤凰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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