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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绿化管理处原副书记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公款被拘

2013年09月26日 08:16
来源:荆楚网-楚天快报 作者: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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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利用职务之便合伙套取公款

市绿化管理处原副书记王关书贪污案昨开庭审理

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套取公款共计32万元。襄阳市绿化管理处原副书记、副主任王关书涉嫌贪污一案,昨日在襄城区法院公开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襄阳市绿化管理处属国家事业单位,不能对外承接工程,为提高单位经济效益,于2000年成立市园冶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冶公司),王关书任该公司副经理。2011年7月,园冶公司取得设计资质,成立设计部,由王关书兼任设计部主任。2013年,王关书伙同绿化管理处主任及园冶公司经理郑海峰,两次利用发放设计师绩效奖金的名义共同贪污公款27万元,王关书分得12万元。

此外,2013年2月,王关书伙同郑海峰及绿化管理处总工程师贺某、杨某采用收入不上账的方式,私分绿化处洪沟苗圃基地租金5万元。案发后,检察机关追缴赃款共计23万元。

今年3月,王郑两人因涉嫌贪污罪被襄城区检察院刑拘,目前郑海峰还在审查阶段,昨日襄城区法院公开审理了王关书涉嫌贪污案。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关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共同预谋套取本单位资金及收入不上账的租金予以私分,其行为触犯刑法,应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量刑10到11年。王的辩护律师认为,王关书获得的12万元,是他为单位承揽工程、从事具体设计工作、按公司规章制度,取得的合法的劳动报酬,不构成贪污。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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