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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一修理厂收取百元拖车费 物价部门责令清退

2013年10月17日 08:59
来源:荆楚网-楚天快报 作者: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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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电动车出事故,修理厂拖车收费100元

无收费标准,物价部门责令清退

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拖到修理厂维修,取车时,修理厂要求收取100元拖车费。

家住襄州区的徐先生介绍,14日上午,他骑电动车和一辆小车发生碰撞,报警后,襄州区焱煌修理厂将车拖走。昨日,他去取车时,修理厂要求收取100元拖车费。

该修理厂周队长称,当时他们开着皮卡车过去,由于小车司机自己可以将车开到修理厂,他们便把电动车拖走,怎么收费,没有当场说明。

襄州区物价分局执法人员到现场了解到,该修理厂有收费经营许可证,但电动车和摩托车均没有清障收费标准。因此,修理厂在事先未告知的情况下,不得收取费用,执法人员要求修理厂退还徐先生100元。

据了解,全市约有15万台电动车,电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电动车因交通事故拖曳,应按什么标准交费呢?市物价局行费科科长王韶华介绍,电动车、摩托车体积小,运输方式多且方便,对于拖曳费用,双方可提前协商,实行市场调节价。

 
[责任编辑:杨舒鸿吉] 标签:拖车费 湖北襄阳 电动车 物价 凤凰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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