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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4天涨19万 男子签合同不严谨房子险被中介“骗”走

2013年10月24日 07:41
来源:长江商报 作者:沈右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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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签合同不严谨刚买的房子险些被中介“骗”走

原本委托房产中介办买房过户手续,但因签合同不严谨陷入中介的圈套,新买的房子差点被中介骗走。更离谱的是,中介代理人竟贼喊捉贼,起诉对方索要房产。幸好,法官审理后,逐一揭开了骗子面纱,保住了房产。

骗子打官司索要房产

韦某是武汉某房产中介代理人。2011年6月2日,他向洪山法院起诉,称2009年7月20日,他与徐某签合同以50.2万元购买了徐某的房屋,并已支付了28.2万元,但徐某一直不配合过户,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房产。

得知自己被起诉,徐某大吃一惊,韦某正是自己购买这套房屋的代理人。

徐某说,2009年7月16日,他从江某手中买下位于武昌铁机路一小区7楼的房产,并委托韦某办理相关手续。为方便办理银行按揭,韦某提供了多份空白合同,让徐某签名按印。

徐某称,过分相信韦某及自己疏忽大意,他错在卖方处签名按印。这就是韦某向法院递交的房屋买卖合同形成的原因。

徐某说,自己从未收到过韦所称的购房款,房贷按揭审批下来至今,他一直按时还贷,无卖房意思。

法院严查揪出骗子

争议中的房屋建于1995年,砖混结构,面积86.09平米,徐某购买价31.16万元。

法院调查后认为,韦某的主张存在诸多疑点。其一,合同载明的签订日期,韦某正接受徐某委托,代办涉讼房屋过户事宜。

其二,合同核心条款均系韦某在打印合同的空白处用钢笔添加的,没有证据证明添加内容得到了徐的认可。

其三,合同虽有徐某签名按印,但经司法鉴定,是先盖印后书写的,违背一般交易习惯。

其四,合同内容上有多处自相矛盾的地方。诸如总价50.2万元,首日付28.2万元,尾部又说购房款已全额付清;房屋合同价50.2万元,远高于4天前的正常市场价31.16万元等。

合同从形式到内容均应能够体现出应有的严谨和细致,但实际上却存在多处不合理、相矛盾的地方。韦某作为房产代理人,对合同真实性的责任应较普通人更高。因此,可以判定,这份合同是虚假合同。

法院驳回了韦某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周艳] 标签:凤凰湖北 房子 签合同 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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