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家庭弃选武汉首批公租房 无合适户型是主因(图)
图为:公租房选房现场(记者廖桥摄)
原标题:一成家庭弃选武汉首批公租房
没有合适户型是主要原因
昨日是武汉首个公租房项目——惠民居选房最后一天。截至下午5时,通过摇号获得选房资格的2145户申请家庭中,共有208户放弃选房资格,约占总数的10%,没选到合适户型是他们弃选的主要原因。
按照安排,本月20日至26日的一周时间内,2145户分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两批,按照摇中号码依次选房。昨日下午,记者在惠民居小区选房现场看到,住房困难家庭选房时间原本已于昨日上午结束,但仍有部分家庭赶来办理补选手续。市民刘先生称,他被安排在24日上午选房,当天上午他按时来到选房现场,结果并没有选到之前看中的户型,“原计划住2个人,后来想多住2个人,因为没选到4个人住的房型,我就临时放弃了。但昨天家人又觉得放弃好不容易到手的选房资格太可惜,最后还是决定先选一套房两个人住”。
采访中,一些选房者表示,想一套房子住两代或三代人,户型、面积等难以吻合,所以选房很伤脑筋。而一些摇到的号码靠后的选房者,因为看中的户型被前面的人选走,选不到合适的户型而最终选择放弃,并寄望于下一批上市的房源。除此之外,部分选房者因人在外地等客观原因耽误了选房。
截至昨日下午5时选房系统关闭时,共有208名放弃选房资格,包括199户住房困难家庭和9名新就业职工。惠民居公租房运营管理机构现场负责人表示,昨日下午是未如期选房者的补选时间,但仅有7户进行了补选。
此外,按照公租房管理规定,已办理完选房确认书的申请者,将在下月分批签约,规定签约时间15日后仍未签约付款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租赁资格。
按照武汉市公租房管理规定,如果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选房、参加选房但无正当理由拒绝选房、签订租赁合同后放弃租房等情况,参与选房登记的申请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该次选房资格。如果两次放弃选房,将取消其轮候资格,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2年内均不得申请公租房。申请人放弃选房权利或经公示后核查不符合公租房租赁资格的,原则上按照摇号确定的顺序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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