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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计生委及公安厅出新规:办出生证不需结婚证

2013年11月26日 09:00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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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湖北省规定办出生证不需结婚证

武汉11月25日电近日,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下发新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新办法规定,各签发与管理机构不得以结婚证、生育证等作为签发的附加条件。此举意味着今后未婚妈妈也能给孩子办理出生证了。

根据该办法,新生儿父母应在新生儿出生后的3个月内完成出生证的申领。在具备签发资格的医疗机构出生的新生儿,由医疗机构直接签发;否则,需要到当地的出生证管理机构进行申领。

逾期未办理的,需到新生儿出生地管理机构办理。

 
[责任编辑:胡晗] 标签:生育 出生证 结婚证 未婚生育 凤凰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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