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浠水县坚持实绩导向选拔任用干部 激基层活力
11月24日,从湖北省浠水县委组织部了解到,根据全县年度综合实绩考核奖励办法,该县在年初兑现333.9万元重奖的基础上,对清泉镇、关口镇等32家年度综合实绩靠前单位的先进个人予以提拔重用。这是中共浠水县委坚持业绩导向,强化年度目标考核结果运用的喜人场景。
在今年全县三级干部大会上,浠水县委书记吴烨掷地有声,要把“用实绩说话、凭实绩施奖”作为干部考核工作的第一导向,坚决兑现考核结果‘三挂钩’,把年度考核成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对有业绩、有成绩的单位和干部,敢于给“位子”、发“票子”;对考核结果不理想的单位,坚实落实惩处措施。”
去年以来,浠水县委、县政府深入开展“三思三创”解放思想大讨论,创新机制成立县城乡统筹委员会“一委十部”,注重发挥组织部门优势,牵头抓总目标考核部工作,紧紧抓住目标制订、过程管控、结果运用三个关键环节,坚持将考核重点放在招商引资、争资立项、城镇建设管理、项目农业、新农村建设等重点工作上,继续保持重点工作的高权重、高占比,加大对县域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奖励,引导各地各部门把人力、物力、财力向重点工作集中。全面推行业绩公示机制,坚持“年初亮目标、全年晒业绩、一月一考核、一月一公示”,推进年度目标过程管理全监控;坚决兑现考核结果“三挂钩”,除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重金奖励,对年度综合实绩考核排名靠前单位主要领导和招商引资、争资立项突出个人,优先作为提拔、重用初始提名推荐人选。同时,对年度综合实绩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分别实施诫勉谈话、责令辞职、调离岗位等处罚,对计划生育和信访维稳单项工作居全县最后三名的县直单位,直接实行“一票否决”。(通讯员 夏世清、刘红梅、杨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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