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黄鹤英才”遭单位解雇
起因是妻子创办同类经营业务 状告公司获补偿24万
带领公司项目成功申报武汉市“黄鹤英才计划”,为公司争取到了政府资金扶持,最终,这名列为“黄鹤英才”的能人被公司辞退。
这名44岁的 “黄鹤英才”顾先生,曾担任武汉一家医学公司总经理。记者近日采访得知,其遭公司解雇的理由是其妻开了一家公司,经营范围与自己的医药公司业务重合,违反了公司的保密规定。顾先生对被解雇不服,将公司告上法庭索赔损失300余万,最终以双方和解结案,医学公司对顾补偿24万元。
“黄鹤英才”被公司解雇
顾先生是鄂州人,曾是一家知名医院的医生,后下海经商。
2004年,顾先生进入浙江一家医学公司工作,4年后,因该公司在武汉成立分公司,顾先生受命来到武汉分公司担任总经理,月薪3万余元。
2010年,武汉市政府实施“黄鹤英才计划”,意在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对申报成功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顾先生随后带着公司的项目着手申请,并于去年申请成功。公司因此获得数百万元的政府资金支持,顾称“公司承诺将给4万元奖励”。
成为“黄鹤英才”不久,顾先生却在去年11月底收到公司的一纸开除决定书。理由是,公司发现顾先生的妻子在去年3月注册了一家与其经营范围类似的公司,而这违反了公司关于“劳动者及其直系亲属不能从事与公司同类型的经营活动”的规章制度。
不服解雇理由索赔300余万
得知被解雇,顾先生表示不服,于今年初向江汉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其对仲裁法庭称,妻子这家公司只是在工商局登记时,说有和该医学公司有重合的业务,但实际上并没有发生与该公司的竞争业务,而且实际上医学公司早就知道其妻这家公司的成立,双方甚至还有业务往来,是一种共赢关系,根本不存在损害医学公司的利益。
顾先生认为公司由此解雇他是违法的,应支付他补偿金及赔偿金91万余元。另外,顾先生还就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休年休假、未兑现“黄鹤英才计划”奖励等进行索赔,种种合计索赔金额300余万元。
对此,医学公司表示其妻公司的营业执照上已明确显示与医学公司存在竞争业务范围,而顾先生受雇公司之初签署的劳动合同就已声明其保密义务,公司的规章制度也明确有此规定,所以开除他是合理合法的。
法庭调解获补偿24万元
今年4月,劳动仲裁委审理后,认为医学公司解雇顾先生之举存在违法之处,按照武汉市去年平均工资水平的三倍计算赔偿金,判决医学公司要支付顾先生16.3万余元赔偿金,另因其没有休年休假,医学公司要支付6.5万元的带薪年休假工资,除此之外的各项均被驳回,包括公司该给的黄鹤英才计划奖励款。
收到裁定书后,顾先生和医学公司均表示不服,同时向江汉区法院再起诉。
江汉区法院随后主持调解,历经多时,这对昔日的老雇主雇员终于今年9月放下争议,同意以医学公司支付24万元了结,其中包括那笔4万元的奖励款。记者昨悉,获得补偿的顾先生已在另一家公司就任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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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鹤英才计划
2010年8月,武汉市决定实施“黄鹤英才计划”,计划到2015年有重点地引进和培养100名左右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创新团队核心成员或领军人才,1000名左右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一旦入选,政府将择优给予创业扶持资金。其中,对入选的领军人才,按项目给予300万元至5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入选的高层次人才,按项目给予50万元至100万元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