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青年租车入室盗窃 7次作案偷11万元财物
原标题:三小伙租车入室行窃七次盗走11万财物
三个80后无业小伙为了搞钱花,相约租车四处入室行窃,被害人家中的电视、电脑、首饰、现金,见到什么拿什么,四个月内连续作案7起,涉案价值11万余元。记者昨悉,这三名年轻人均被判刑,其中最重被判刑5年4个月。
明某与周杰、袁平均是阳新县排市镇人,均为“80后”,三人均有前科:明某,因犯盗窃罪于2010年7月被法院判刑6个月;袁某,因吸毒于2011年6月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因寻衅滋事于同年7月被劳教1年;周某,因吸毒于2010年7月被警方强制戒毒2年。
2012年,明、袁二人因赌博输了钱便相约去盗窃,后袁某又邀约周某入伙。此后,明某以其表弟的名义在武汉某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车用于实施盗窃。法院查明,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期间,三人多次驾车窜至黄金山工业新区、下陆区、西塞山区等地,采取用自制塑料软片插门开锁入室的手段实施盗窃。其中,明、袁二人作案7起,盗窃财物价值7.1万余元,该7起案件中,周某参与作案4起,盗窃财物价值4.2万余元。
这个三人团伙一般是选择夜晚或凌晨进入居民家中,见到值钱的物件就拿。如:2012年11月20日凌晨,明、袁驾车到黄金山工业新区金山街办张冲还建楼,采取技术开锁的方式进入一居民家中,盗走长虹牌液晶电视一台,价值2000余元。
更有甚者,他们有时一晚上会连续作案数起。例如,今年1月11日凌晨,明、袁进入团城山石华大厦B区6楼,采取技术开锁方式进入一居民家中,盗走神舟牌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1440元。接着,他们又进入该楼层另一居民家中,盗走松下牌DVD一台,价值330元。随后,他们又窜入该楼栋五楼,盗走一居民家中的400元现金以及一部手机。紧接着,两人又进入该楼栋的某公司办公室,盗走办公桌上的一台联想牌笔记本电脑,价值3080元。得手后,明某将所盗物品销赃,所得赃款与袁某平分。今年3月10日凌晨,明、袁、周三人驾车到下陆某小区,入室盗走现金8200元。
3月16日,警方在阳新县某宾馆内将三人抓获。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5000元现金及黄金吊坠等物品,已发还给被害人。
下陆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明某等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中明、袁二人盗窃数额巨大,周某盗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判处明某有期徒刑5年4个月、袁某3年10个月,并各处罚金万元,判处周某有期徒刑2年5个月,并处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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