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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2689万元 湖北黄石原矿务局局长获刑15年

2013年12月29日 08:07
来源:荆楚网-湖北日报 作者:陶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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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贪污2689万元

黄石原矿务局局长获刑15年

27日,黄石市原矿务局局长卢在龙受贿案在黄石中院一审宣判:卢在龙犯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

法院查明:黄石矿务局自2003年起历时3年的改制中,时任局长卢在龙单独或伙同时任财务处长的董志义,通过虚设债务、隐匿资产等手段,非法将矿务局财产转为改制后的工矿集团所有,两人的行为均构成贪污罪。其中,卢在龙贪污2689.2万余元,董志义贪污25.15万余元。

另查明,卢在龙担任工矿集团董事长期间,先后4次收受他人8000元财物,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董志义被判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

 
[责任编辑:王冰] 标签:卢在龙 矿务局 工作人员受贿罪 凤凰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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