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量商品请留意 净含量处应有“C”标志
原标题:图文:定量商品请留意“C”标志
净含量标有“C”证明足斤足量 方便面、奶粉等产品未见标注
图为:酒类商品净含量处的“C”标志
卖场里的酒、食用油、奶粉等,都属于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处若标有“C”标志,就证明足斤足量。可是,记者昨日走访武汉市内部分超市发现,大多数定量包装商品上,并没有标注该标志,其中不乏知名企业的产品。
在昨日举行的“5·20世界计量日”纪念大会上,武汉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2001年开始,借鉴欧洲经验,我国决定推行定量包装商品C标志制度,“C”即China的首字母,首批确定酒、食用油、方便面、米、奶粉、牛奶、纯净水等13种定量包装商品采用C标志。带有C标志,均为足斤足量商品,消费者可放心购买。
全国质监系统资深专家、上海市质监局原副总工程师史子伟也在专题演讲中提到,正因为计量单位是人为创制的,所以,诚信是计量的灵魂。
那么,市场上的定量包装商品是否有“C”标志呢?记者走访位于徐东和水果湖的多家大型超市发现,除酒类商品多带有“C”标志外,方便面、米、奶粉、牛奶、纯净水等产品,均未看到厂家标注“C”标志。此外,食用油也仅有长寿花、多力等少数品牌有“C”标志,一些知名品牌也未标注。记者随机采访了10位顾客,几乎没有人了解定量包装商品需要标注“C”标志。
据了解,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也称“C”标志)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定式样,证明定量包装商品生产者的计量保证能力达到规定要求。国家鼓励相关厂家自愿参加计量保证能力评价,保证计量诚信。如果厂家想参与,可由省质监部门审查后予以备案,并允许厂家使用“C”标志。厂家未经备案,擅自使用“C”标志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相关新闻: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湖北一男子持刀拒捕捅伤多人被击毙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6:49
04/21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