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73吨危险废物致草木枯黄 黄石村民因环境污染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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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炼1%的铜,3人拉回73吨危险废物
黄石查办首例环境污染入刑案
从外地拉回73.2吨危险废物,倾倒在大冶还地桥镇一山坳,准备从中提炼铜获利,没想到触犯了环境污染罪。昨日上午,黄石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市首例环境污染入刑案件。
山坳现废弃物周边青草枯黄
7月13日上午8时左右,大冶市还地桥一黄姓村民通过环境投诉服务热线向环保部门举报称,在还地桥镇东庄村三井煤矿废弃地,发现堆放具有刺激性气味不明物质,要求环保部门现场调查。
大冶市环保局派人持便携监测设备赴现场调查,初步确定该批废物含有铅、锌、砷,其中,砷严重超标。随后,大冶市环保局监测站对该废物进行了采样和渗出实验,浸出毒性分析结果表明,总砷浸出浓度为5610mg/L,超过国家标准限值5mg/L的1121倍,认定该固体废物属具有浸出毒性的危险废物。
大冶市环保局长乐龙介绍,三氧化二砷即市民口头所说的“砒霜”,“那些废渣颗粒周边的青草,都变为枯黄,人稍微尝一口,就有可能致命。”
环保部门马上对危险废物进行封存,指派环境监察人员24小时看护,并对对周边大气、水体、土壤进行现场监测。
污染环境已入刑当事人被捕
处置污染现场的同时,环保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全力追捕犯罪嫌疑人。大冶大排查时,又发现另外一起在矿井非法倾倒废物案件,倾倒地为东庄村九门乐葫芦山林场。
经查,倾倒危险废物的犯罪嫌疑人为刘某、陈某、兰某及某化工企业涉案人员代某。刘某、陈某、兰某两次共倾倒危险废物73.2吨,获利5万元。
今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即构成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严重的污染环境罪。
据了解,两高司法解释界定了严重污染环境的14项认定标准,其中包括“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两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皆可入刑责。
目前,刘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由大冶市公安局报请该市检察院批准后依法实施逮捕,陈某取保候审。
黄石市环保局副局长柯荷林说,《解释》细化了入刑标准,降低了污染环境罪的入罪门槛,让环保执法者手握利剑,有法可依。黄石已经明确生态立市产业强市战略,环保部门将加大对环境污染的打击力度。
生态立市黄石将高举环保利剑
为何犯罪嫌疑人要将外地废弃物拉回大冶提炼铜,大冶市环保局长乐龙透露,乃是因利益驱使所致。乐龙介绍,按照正常程序,企业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交至有资质的处置企业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置,每吨成本约为2760元,但卖给刘某等3人为800元/吨,处置成本每吨节约不到2000元,“产废单位就是为了节约这笔处置费用,刘某等人就是为了从废渣中提炼1%的铜卖钱,但剩下99%的废渣都对环境污染严重。”
据了解,产废单位被处以处置和污染修复等费用,共计280万元,“其实这个企业按正常程序处置需花成本20万,现在被罚280万,远不值得。”乐龙说。
而刘某等犯罪嫌疑人,获利5万元,“摆脱不了采矿贩矿炼矿的获利模式,等待他们的将是囹圄之苦”。
堆放危险废物的两处地点如何处置?记者获悉,为防止废物淋雨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已将东庄村三井废弃工矿废弃地废物转移至境内一危险废物处置企业仓库临时存放。对东庄村九门乐葫芦山林场废物进行了安全监管,并与省内外处置该危险废物的处置企业联系,编制安全处置方案,协商安全转移、处置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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