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作坊用添加剂种“毒豆芽” 长期食用或致癌
原标题:用添加剂种毒豆芽 作坊主获刑半年
正常需半月长成的豆芽,用“药”催长5天就长成
本来生长周期半个月的豆芽,被洒了药之后,缩短成5天。湖南夫妻躲在武汉一偏僻地段造毒豆芽,月入8000元。10年来,除了各种生活支出,还攒钱买了一套房。近日,来自湖南的唐某和胡某因生产毒豆芽,均被洪山区法院判刑6个月,并各处罚金3万元。
产销毒豆芽月赚8000元
40岁的唐某和50岁的胡某均来自湖南。唐某说,2001年,她和老公在其舅舅“指导”下,来到洪山区青菱乡乔木村租房生产豆芽。
唐某丈夫赵某购买黄豆、绿豆及漂白粉、保险粉、生长剂、培育无根豆芽专用剂、109无根剂、生产水剂、AB粉(A粉含6-苄基腺嘌呤、B粉含赤霉素)、808粉等,开始大量生产豆芽。
唐某介绍,他们种的豆芽,5天后就能长到20厘米左右。长成的豆芽用保险粉清洗过后,看上去又白又胖,卖相非常好。
“正常半个月长成的豆芽,我们只要5天,生长周期缩短了很多。”唐某供述,算上房租及日常生活开销,每月的成本约为1.3万元,而卖豆芽的收入为2.1万元,每月纯赚8000元。10多年来,她和丈夫用卖豆芽的钱,在老家县城中心地段买了一套30多万的房。
胡某则是到武汉来为其女儿女婿帮忙的。胡某称,通过电话联系,他从亲家口中学会了种毒豆芽的技术,日产千余斤。
所产豆芽均含对人体有害物质
今年3月13日,武汉市食安办、警方联手调查过程中发现,唐某、胡某两家非法使用非食品原料及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生产豆芽,并使用保险粉对成品豆芽进行保鲜处理。经武汉市疾控中心检测,两家所产的豆芽、豆芽皮和泡豆水,均含有对人体有害的亚硫酸盐和国家禁止使用的6-卡机腺嘌呤。
法官点评:2008年以前,法院受理这类食品安全案件时,要认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食品卫生部门必须要请专家论证,拿出鉴定报告。今年5月4日,“两高”《解释》实施后,只要食品中添加了有害物质,就可直接立案。
危害
长期食用“毒豆芽”或致癌
按法律规定,漂白剂、保险粉、无根剂这3种工业原料都不能使用在豆芽生产中。
“无根剂是一种植物激素,能促进豆芽生长,增加豆芽长度。漂白剂相当于给豆芽‘美容’,经过漂白剂泡过的豆芽白嫩鲜亮、卖相很好。保险粉则用于豆芽的增白防腐。”武汉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三科主任医师詹明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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