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拟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 不履约或进黑名单
原标题:碳排放交易企业不履约或进黑名单
我省拟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纳入碳排放权交易的企业不履约或被纳入黑名单,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记者昨日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我省拟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目前该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公众意见。
年消费6万吨煤企业将纳入交易
征求意见稿规定,纳入碳排放权交易的企业是我省行政区域内2010年和2011年中,任何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6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省发改委将在碳排放约束性目标范围内,根据我省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优化等因素,设定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该总量包括企业配额和政府预留配额。并根据企业历史排放水平等因素,核定企业的年度碳排放配额,于每年6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前通过注册登记系统予以发放。
每年5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企业应当向主管部门缴还与上一年度实际排放量相等的配额和(或)规定比例内的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完成履约义务。
我省拟设碳交易专项资金
我省还将探索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其中包括设立碳交易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开展碳减排、碳市场调控、碳交易市场和基础能力建设;鼓励金融机构探索碳排放权抵押、质押等金融产品。
纳入碳排放权交易的企业在申报国家、省节能减排相关项目和政策扶持,申请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和融资服务时,将获得省发改委的优先支持。
同时,建立碳排放权履约黑名单制度。省发改委将未履约企业纳入本省相关信用信息记录,名单通过政府网站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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