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一男生撞到老人没钱赔 劫持医生被控绑架罪(图)
另据武汉晚报:
曾轰动全国的“大学生劫持女医生”案,昨天在青山区法院1号厅公开审理。19岁的被告人陈某背着双手、戴着手铐,在法警的带领下进入法庭,他的父亲陈贤付和母亲也早早地坐在旁听席上。
千元住院押金引发大学生劫持大案
今年5月18日下午4点,陈某独自骑自行车从友谊大道武汉火车站向武汉某大学方向骑行,行至友谊大道一立交桥附近时,撞倒了82岁的樊太婆,樊太婆右手受伤,陈某想给100元钱私了,樊太婆不同意,要求陈某将其送回家。
陈某将樊太婆送回家后,樊太婆及其儿子李某、孙子李某某和陈某一行4人,由李某某开车来到市九医院急诊科看诊,因樊太婆的右手手腕背部出现肿胀畸形,急诊科的女医生段某诊断为“右桡骨完全性横形骨折”,让樊太婆住院治疗,并缴纳1000元的住院押金。
陈某找李某某借手机向他人借款未果。李某就要求陈某交出身份证做抵押,陈某以李某某已用手机对其身份证拍照为由,不同意扣押身份证,并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李某胸前捅了一刀,刺在李某的衬衣扣子上。随后,陈某持刀冲进医生办公室将段某挟持到门诊大楼外,要求李某某将其手机丢在地上,后用脚将手机屏幕踩坏。
民警劝陈某放下凶器释放人质,并允诺为其垫付住院押金,但陈某仍持刀挟持段某,要求警方提供一辆车让其离开,警方表示同意,但要求陈某不要伤害人质。
当晚7点,陈某乘坐警方提供的警车持刀挟持女医生段某,沿友谊大道行至武昌区临江大道新生路口附近时,车上人员及被挟持的女医生段某要求停车方便,车停后,设伏的民警趁陈某注意力分散之机,将其制服,成功解救人质,人质左手中指被刀划伤。
陈某两次哭泣:我不会逃避责任
当检方指控陈某犯绑架罪时,陈某被铐着的双手手指交叉在一起,不停抖动。庭审过程中,陈某先后两度痛哭失声。
陈某再三强调,当时在现场是感到无法与所有的人沟通(包括警察),他们都不理解自己,自己严重缺乏安全感,觉得樊太婆家人打电话邀人来是准备伤害自己,“在感到恐惧的情况下,我才出现了过激行为”。
在为自己辩护时,他几次提到了“不信任”,“恐惧”“不安全”这几个词。
“我绝对不会是逃避我的责任,事实上,我撞了人后要是想逃,我当时就逃掉了,我之所以陪老人看病,正是因为我不想逃避责任,我要做一个有担当的人。”说着说着,陈某就哭了起来。
第二次哭泣是在最后作法庭陈述时,他站起来,面对法官,表达自己对所犯罪行的深深忏悔,他说:“除了对绑架罪不认同外,犯罪事实基本认同……我的这种犯罪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很恶劣的社会影响,为我就读的大学和大学生群体蒙羞,让他们受到了伤害,我深表歉意。”
检察官当庭反问:你声称责任和担当,但你这样法律意识淡薄,考虑到受害人的感受么?怎样去担当?
陈某低下头,他再次痛哭失声。
可怜天下父母心:希望给孩子一个机会
面对绑架罪的指控和儿子的痛哭,陈某的父亲陈贤付压力巨大,庭审中他眼角泛泪,两次走出法庭休息。记者注意到,案发时记者曾采访过陈贤付,当时他是满头黑发,可现在他的头发已经全部变白。
陈贤付说,他这是在儿子出事后第一次见到儿子,在他眼中,儿子除了性格内向外,学习和品行一直很优秀。他承认,这不代表儿子就应该法外开恩,但希望给孩子一个机会;绑架罪从轻的情况下起刑是5年,孩子如果判了5年刑,这一辈子就毁了。陈某多病的母亲也在旁听席上,因痛苦而表情木然。
庭审时,陈某的辩护律师还向法官呈上了陈某家乡100多名村民的联名求情信,村委会和陈某所在大学也表示,陈某学习优秀,无前科,希望法庭酌情从轻处理。其母校南漳一中听说此事后,师生无不扼腕痛惜,当初陈某高考考出了590多分,是以高分进入武汉名牌高校的。
是绑架罪
还是寻衅滋事罪?
是假想防卫吗?
昨天中午12点,庭审结束后,陈某的辩护律师胡延美是摇着头走出法庭的。
胡延美是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他这次是免费给陈某做辩护律师。“因为他家很穷,请不起律师。”
在庭审时,胡延美作出了罕见的“易罪辩护”和“轻罪辩护”,一般律师只作一种辩护,两种辩护交替进行,胡延美也认识到了“绑架罪”的定性,对一个19岁的大学生意味着什么。
昨天的庭审焦点围绕着陈某是否是绑架罪,是否是在假想防卫时出现的防卫过当。
胡延美辩称,陈某的亲哥哥,曾在事发前3个月遇到类似事件。在老家南漳,他哥哥骑车撞倒老太太,因赔偿问题,遭到老人的家人追打。哥哥躲在楼顶一个星期,每次都是陈某去送饭。这一事件对陈某产生了较大的心理影响。当类似事件再次出现时,陈某因严重不安全感而出现了过激反应。庭审时,陈某和辩护人都认为,陈某并非是不想赔钱而劫持人质,当时联系亲友筹钱,但打了亲友电话没有接通。老太太的儿子紧接着打电话叫人,这一举动让他感觉人身安全受到了威胁。
当樊太婆的儿子和孙子在已经获知他的真实身份信息后,还要求扣押身份证,并打电话喊人来帮忙,都被当时心理出现恐惧和严重不安全感的陈某认为他们是想伤害他,因而出现了这种“假想防卫”。
对这种辩护意见,公诉检察官反驳称:陈某持刀劫持人质已经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而无论其是否有经济的诉求,都构成了绑架罪的最基本要件,假想防卫只是客观上的反映,没有证据支持。
陈某辩称,当时持刀劫持女医生时,他已经采取了防范措施,避免刀锋伤及女医生段某:他的左手挡着刀锋,右手拇指按着刀锋,所以,根本不会伤害她,我根本无意去伤害她,我这样做只是虚张声势的“恐吓”。
对这种辩护,检察官再次进行了反驳。而审理法官也认为,被告的一些辩护缺乏客观依据,属于主观想象,法庭难以采信。
被劫持女医生:
不索赔不原谅
据了解,此案的受害人是女医生,而不是被撞伤的太婆和其家人,因此,陈某在看守所中,也亲笔写了封忏悔信,请求女医生的原谅。
被劫持的女医生段某昨天没有出庭。陈某的家人此前已经跟女医生电话联系,希望求得谅解,对方表示受到伤害,不能谅解,但鉴于陈家家境贫寒,女医生表示不会索赔。
对于网上传得沸沸扬扬的是陈某因被被撞者索赔30万,在受到刺激下才出现了持刀劫持女医生的恶性事件,对此,陈某的辩护律师胡延美也对此进行了澄清:这是网站对目击者随意一句话的误读和放大,被撞者家人从没有索赔30万,事情确实是因1000元住院押金引起。
而陈某父亲陈贤付也说,事实上被撞太婆住院也用了两三万,但其家属事后也只是达成了11000元的赔偿要求,已经付了5000元,还有6000元。
律师称,陈某撞人引起的赔偿只是一个民事行为,因此,他们之间赔偿不会因此成为陈某从轻判决的依据。而被劫持医生的谅解对陈某从轻判决更重要。
陈某在劫持人质中,出现了许多不正常的表现,很多人认为他是不是精神有问题,如果精神有问题,陈某可以依法免予刑事处罚。
陈某的律师胡延美称,当时综合案情确实考虑了这些因素,并向司法机关申请了做精神司法鉴定,但被司法机关拒绝,根据法律如果认为被告不必鉴定则有权拒绝。但最重要的原因是,陈某也拒绝给自己做精神鉴定,他认为,自己是正常人,没必要做。(万勤)
附:陈某亲笔写的忏悔书(有删节)
医生:
您好!“抱歉!”此时此刻的我只能这样说。我既不能当面亲口向你说声对不起,也不知如何才能消除我带给你的阴影——无论是身体上,精神上乃至生活的影响。我只得用书面的形式向你说一声发自内心深处的“对不起”。
你是一位善良的女医生,从初见你的时候我就有这样的感觉;你也是一位冷静的女医生,一位优秀的武大毕业的女医生——我是后来知道的。但我却在慌乱与恐惧中把你牵扯进来,使你受到了伤害。在坐警车去警局的途中,我也曾掉过眼泪,不是因为那锁住皮肉的冰冷手铐,而是因为最终伤害了你。
不知你手上的伤好了没有。我最怕的不是给你带来的身体上的伤害,而是在你心中留下疤痕——虽然你是武大的研究生。我担心你在听到我的名字时仍担惊受怕,我担心你在九医院门口时仍会心有余悸,我更担心善良无辜的你会在午夜梦中惊醒,一身冷汗……
不知在你心中,我是怎样的一个人,是一个失足的大学生,或是一个曾让你胆战心惊的恶人。我及认识我的人都对我的行为震惊,在看守所一个人发呆时我也迷茫。我父亲是对的,我从小缺乏安全感,加之兄长、母亲被人欺负的经历在我心中磨灭不去,于是毫无经验的我把你带进危险的边缘。
我也只能用此书面形式向你说声:对不起。你我本不认识,我却把你扯进来陪着恐惧的我心惊肉跳了一个小时——这是我最大的错误。我仍希望此时的你能淡忘过去的阴影,继续过着美满的生活,受人尊敬,而我则心甘情愿接受法律的公正判决。
祝你快乐,幸福!
1
2
|
相关新闻: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湖北一男子持刀拒捕捅伤多人被击毙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6:49
04/21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