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感发布七项户籍制度改革 降低城镇落户门槛
原标题:孝感大幅降低城镇落户门槛
七大举措拥抱“新市民”
近日,孝感市政府通过媒体发布七项户籍制度改革新政,大幅降低城镇落户门槛,其中亮点多多:凡在该市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并按规定交纳1年社保费的农民工均可在城镇落户;大中专毕业生到孝感工作来去自由, 只需凭报到证、就业协议就可将户口迁到工作地,再不因编制受限影响户口办理。
撤地设市20年来,孝感已由中等城市悄然跨入大城市行列,全市城镇化率提高到49.6%,孝感主城区常住人口突破50万,但按户籍人口算只有30余万,大量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等遭遇落户难,难以真正市民化。
在2009年推进“新市民工程”的基础上,此次该市又出台七大新举措拥抱“新市民”,包括鼓励农民工进城落户,在该市就业期间获得县市区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嘉奖的均可落户;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实施的专项引才计划所引进的各类人才均可落户;鼓励投资兴业人员落户,对实缴资本1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1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代表,可照顾与其共同居住的近亲属在该企业所在地落户;放宽各类企业集体户落户条件,年纳税10万元以上或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的,均可落集体户。
过去在孝感购房落户,须土地证、房产证齐全、有稳定职业才能落户,新政规定,凡购买商品房、二手房或自建房并取得房产证的,不受有无稳定职业限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均可落户。对房产证正在办理中或用作银行抵押的,凭房管部门的查档证明或购房合同、发票等相关材料办理落户手续。
此外,孝感户籍新政还明确,以大悟、孝昌、双峰山旅游度假区为试点,取消引进人才、就业、购房、创业等落户的条件限制, 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按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推进户籍、就业、社保、土地和综合配套“五项改革”,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流动人口实行居住证制度,落实流动人口“市民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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