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醉酒踢坏工地2扇门 项目部开出2万元巨额罚单
原标题:工人醉酒踢坏工地2扇门 项目部开出2万元巨额罚单
工人借着酒劲踢坏工地2扇门,竟然被项目部开出2万元巨额罚单。昨日,洪山区鲁磨路一建筑工地工人杨师傅致电本报新闻热线投诉。
下午2时许,记者在这处建筑工地看到,工地大门、项目部卫生间门已修复。杨师傅说,上月15日,他和3位工友开始在此做墙体保温工程。昨日上午,突然接到施工方负责人一张“罚款通知”:“你班组施工人员于2013年12月2日下午2时57分左右无故踢坏我工地大门,损毁我项目部办公区卫生间门,经研究决定,对你班组处以20000元罚款,以示警戒。”
“工地大门是他们踢坏的,有监控录像为证。”项目部值班室监控录像显示,2日下午2时57分33秒,4名男子出现在工地大门口,57分42秒,领头一名穿红黑格子上衣、蓝色牛仔裤的男子对着工地大门猛踹一脚,随后4人嬉笑着进入工地。值班人员说,大门被踹后,由于插销变形只能半开,施工车辆进不来,下午4时许才修好。卫生间门破了个大洞,第2天更换了一扇新门。
面对监控录像,杨师傅低头承认:“踢门的人确实是我,中午喝了点酒,不记得踢了门。”他说,当天,因为预支生活费与班组包工头发生口角,心里不痛快,借着酒劲做出傻事。“维修2个门顶多几百块钱,哪花得了2万块?”杨师傅质疑罚金过高,无法接受。
面对记者采访,项目部一杜姓负责人称,经过与该班组包工头协商,罚款金额降到3000元。
项目部无权“罚款”
有权“索赔”
律师观点>>>
在该工地,记者见到其他10余张“罚款通知”:有班组因破坏安全网被罚款1000元,有班组因破坏脚手架被罚款500元,甚至有班组因为在楼层大小便被罚款3000元。项目部是否有权对施工的班组罚款?
“施工方项目部、班组之间虽存在劳务雇佣关系,但属平等主体。”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华表示,从法律上讲,施工方不是行政执法单位,无权“罚款”。但其财产受《民法通则》、《合同法》保护,在财产受损时,有权向班组索赔。“至于具体金额,可走法律程序,由法院裁定,也可由双方私下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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