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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法院首启合适成年人制 法院指定未成年人代理人

2013年12月20日 08:19
来源:长江网-武汉晨报 作者:柯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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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父母不愿到庭,汉阳法院首启“合适成年人”制

未成年人被诉,法院指定代理人

不公开审理16岁男孩运毒案,因男孩父母不能到庭,法院启动“合适成年人”制度庭审。据悉,该案为湖北首例引入“合适成年人”少年刑事审判。

来自云南、今年16岁的阿德(化名),

初中辍学后误入歧途。今年6月,阿德体内藏毒乘飞机来汉,在汉阳王家湾准备与别人交易时,被警方抓获。

12月3日,因涉嫌运输毒品,阿德被提起公诉。按照规定,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其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应到场。然而,当法官通知阿德的父母前来参加开庭时,阿德的父亲表示不愿到庭。

为了保证阿德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保障阿德合法权益,合议庭决定为阿德指派一名“合适成年人”,代行法定代理人职责。经阿德和他父母同意,湖北省心理咨询师协会青少年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高级心理咨询师张晓担当阿德的法定代理人,替他父母出庭。

庭审中,张晓对阿德进行了法律道德教育和心理疏导,并鼓励阿德勇敢地“反省过去,拥抱未来”。听了张晓一席话,阿德低下头陈述:“我错了,从今以后,我要吸取教训,好好做人。”

 
[责任编辑:熊丹丹] 标签:合适成年人 法院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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