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布十大民生维权案例 房产食药猫腻多
原标题:免费美容设下陷阱 没预售证就在卖房 不良商家一一被查 武汉公布十大民生维权案例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昨日武汉市工商局发布2013年武汉民生维权十大典型案例。该局相关人士称,这些案例也是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容易碰到的,提醒消费者在今后的消费活动中,多加提防。
案例一
4S店卖水货刹车片
自2012年9月起,汉口某4S店先后卖出两种型号的前制动钳摩擦片49套,获利4142元,该产品经检验均为不合格。该4S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性质恶劣,被处没收不合格产品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65857元。
案例二
过期芝麻酱改日期再卖
2012年11月5日至2012年12月,武汉鼎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将超过保质期的火锅底料、黑芝麻油、葱姜料酒、香辣酱等,更换生产日期后对外销售。如将原生产日期为2011年11月8日的芝麻酱(保质期12个月),改为2012年10月16日生产,销售额合计48199元。被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45万元。
案例三
和雍科技欺诈性卖电脑
去年初,武汉和雍浩宇科技有限公司鼓励销售人员通过隐瞒电脑产品配置以及品牌的真实情况、有意模糊价格附加条件、作引人误解的宣传介绍等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其电脑产品,涉及销售金额642086元,违法所得63049元。武汉工商没收其违法所得63049元,并处罚款25万余元。
案例四
开发商重收天然气初装费
武汉新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其《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擅自约定,“管道燃气安装完毕,费用由买受人自理”,将已计入房价本应由开发商承担的天然气建设费用,转嫁给购房者。自2012年7月至2013年2月,共收取26户业主天然气初装费6.89万元。武汉工商查处后,该公司退还了相关费用,并被处罚款6.89万元。
案例五
设美容陷阱被罚5000元
2012年9月底起,武昌区丽菲亚美容院开始用宣传小卡片、以免费服务为由,诱导消费者接受美容服务。美容体验服务后,违反免费承诺强行向消费者收取费用,以此手段先后收费6500元。武汉工商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款5000元。
案例六
湖泗加油站销售劣质油
2012年10月18日,江夏区湖泗加油站93#车用汽油被抽样检验为不合格。经查,该加油站购销该批次汽油2.5吨,违法所得2256元。武汉工商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5万元。
案例七
保健品冒充名牌大涨价
2011年11月12日、2012年3月25日,武汉乙德堂大药房以每瓶10元至25元的价格,从广东购进汤臣利健牌B族维生素片等保健品共714瓶,冒充广东汤臣倍健公司产品以每瓶49元至84元的价格销售110瓶,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武汉工商对其处罚款4万元。
案例八
水货汽车玻璃冒充原厂件
2013年2月18日,刘某的越野汽车后挡风玻璃破损,到汉阳某4S店维修。维修人员称将使用原厂配件,但被换上的是其他品牌的后挡风玻璃。至案发该公司共以同样手段销售8块玻璃,非法获利5980元。武汉工商对其处罚款14020元。
案例九
未取得证件即对外卖房
2011年,湖北金驰物业有限公司在汉阳大道582号投资开发“海天欢乐购综合商业体”项目。2012年12月起,该公司未取得该项目负一楼商铺预售许可证,擅自发布其商铺预售广告并违规接受认筹金321万元,武汉工商查处后已退还,并处罚款1.5万元。
案例十
肝病医院吹牛被罚6.6万
武汉东方肝泰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在互联网上建立网页,载有“国务院指定重点肝病科研单位、华中首家专业肝病医院”等虚假内容。2013年3月,武汉工商对该医院处以罚款6.6万元。
另据楚天金报3月15日报道:武汉发布十大民生维权典型案例 食品公司卖过期调料被罚45万元
本报记者林晶
今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武汉市工商局昨日向社会发布10大典型案件,以下为其中部分案例。
食品公司销售过期食品
2012年11月5日至2012年12月,武汉鼎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将超过保质期的火锅底料、黑芝麻油、葱姜料酒等食品更换生产日期后销售。如将原生产日期为2011年11月8日的芝麻酱(保质期12个月),改为2012年10月16日生产;将原生产日期2011年9月8日的香醋(保质期12个月),改为2012年11月18日生产。销售额合计48199.79元。
工商部门在依法没收其尚未销售的过期食品的同时,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共计45万元。
科技公司诱导消费者购买电脑
去年10月,武汉和雍浩宇科技有限公司鼓励销售人员通过隐瞒电脑产品配置以及品牌的真实情况、作引人误解的宣传介绍等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其电脑产品,涉及销售金额642086元。
工商部门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63049.1元,并处罚款252196.4元。
销售不合格汽车零配件
自2012年9月起,湖北某公司先后购进58101-08A10型前制动钳摩擦片47套、58101-2EA21型前制动钳摩擦片17套。至查处之时止,当事人销售以上两种产品共49套,该两种型号产品经检验,被认定为摩擦性能不符合标准的要求,根据抽样程序及本次监测方案,判定该商品核查总体不合格”。
工商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没收不合格产品15套及违法所得4142元,并处罚款65857元。
开发商收取不当费用
武汉新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其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将已计入房价本应由开发商承担的天然气建设费用转嫁给不知情的购房者。自2012年7月至2013年2月,共收取26户业主天然气初装费,金额总计6.89万元。
当事人退还了相关费用。当事人收取不当费用的行为违反消法等有关规定,工商部门对其处罚6.89万元。
免费承诺变强行收费
武昌区丽菲亚美容院自2012年9月底开始,以免费服务为由,诱导消费者接受美容体验服务后,向消费者收取费用,先后违规收取服务费6500元。
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当事方向消费者陆续退还了相关费用。工商部门根据消法等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元。
其他品牌替代原厂配件
2013年2月18日,车主刘某的后挡风玻璃破损,到武汉某公司售后服务区进行更换维修,维修人员擅自将其他品牌的后挡风玻璃充当原厂配件进行维修,并收取较高的费用。截至案发,该公司共购进并以同样手段销售8块玻璃,销售金额合计9740元,非法获利5980元。
工商部门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5980元,并处罚款14020元。
物业未获预售许可证发布广告
2011年,湖北金驰物业有限公司投资开发“海天欢乐购综合商业体”项目。2012年12月起,当事人通过该工程的外围墙海报以及宣传单,对外宣传其项目负一楼商铺预售信息,所花费用共计7880元。
当事人未取得该项目负一楼商铺预售许可证,擅自发布其商铺预售广告并违规接受认筹金321万元(查处后已退还),其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工商部门于2013年2月依法处以罚款1.5万元。
医院网上搞虚假宣传
武汉东方肝泰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在互联网上建立网页,进行广告宣传推广。网页中载有“国务院指定重点肝病科研单位、华中首家专业肝病医院”等内容。截至2013年3月被查处时,当事人无法提供与上述广告内容相对应的资质批准文件和其他证明文件,其宣传内容为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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