硚口最年轻处级干部7年受贿80余万元 被判刑五年半
原标题:70后干部受贿80余万被判五年半
曾是硚口区最年轻处级干部
武汉市硚口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陈赞,一个有着大好前途的70后干部,却因为抵御不住诱惑,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7年时间里先后收受贿赂80余万元。昨日从市检察院获悉,陈赞因受贿罪于今年4月获刑五年半。
收开发商60万装修别墅
2009年3月,硚口区政府拟将“金三角”238亩地块收储,其中包括某房地产公司所属的74亩地。时任区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主任的陈赞作为政府代表,与该公司总经理李某商谈收储事宜。
事后,李某对双方签订的协议十分满意,很感谢陈赞所做的努力。
2009年9月,得知陈赞在江夏区购买的别墅需要装修,李某以请陈赞到卡拉OK厅唱歌的名义,在歌厅包房送给其20万元人民币。同年10月和次年元月,李某以同样的方式又分别送给陈赞10万元和30万元人民币。
出国考察受贿130万日元
2009年初,硚口区政府以区开发办的名义设立了一家房地产咨询服务公司,专门负责承办区属重点工程项目的拆迁代办工作。该公司成立后,陈赞积极推荐聘请王某任公司经理,并以打牌的名义先后3次收受了王某2万元感谢费。
同年9月,陈赞因公到日本考察,他致电王某要他准备100万日元。王某到黑市上兑换了100万日元,送给陈赞。
此次赴日考察途经上海时,陈赞“遇到”了正在度蜜月的物业公司董事长汪某夫妇。汪某的公司在硚口辖区内开发了保障房项目,为感谢陈赞在项目拆迁户安置等工作中给予的大力支持,汪某在陈赞的宾馆房间内送给了他30万日元。
他7年受贿总额80多万
陈赞1993年参加工作,2003年12月调至汉中街道办事处任主任,时年32岁,是当时硚口区最年轻的正处级干部。2007年,陈赞开始担任硚口区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区级土地收储、危旧房改造、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及协调等工作。2010年3月,他回到最初的工作地、硚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并担任主任,全面负责开发区工作。
据查,2005年初至2012年初,陈赞先后多次非法收受有关单位及个人财物共计80余万元。
据反贪侦查人员介绍,陈赞是一个热爱工作的干部,工作能力比较突出。调查期间,陈赞主动交代全部受贿事实,退出赃款85万元人民币。今年4月,陈赞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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