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童工安装电梯被削鼻子 维权3年获赔33万(图)
原标题:“童工被电梯削鼻”案引央视关注
法官主持调解少年拿到24万元赔款
图为:李女士(左)和儿子小斌(中)、何艳芳律师(右)在一起
15岁少年工地安装电梯,不幸被失控的电梯轿厢削去鼻子(见本版7月16日报道)。本报“法庭延伸”独家报道的这起民事索赔案件,经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播出后迅速引起重视,经法官主持调解,终以少年再获24万元赔偿了结。前日,少年父母专程赶至本报送来致谢锦旗。
少年被削鼻索赔历经曲折
2011年5月10日下午5时,15岁少年小斌(化名)在东西湖一工地安装并操作电梯时,电梯轿厢突然掉下砸中他的安全帽,又削掉其鼻子,10余颗牙齿也被打落。小斌受伤后,面临鼻翼再造、面部修复及植牙等手术,治疗过程漫长且费用高昂。
此后,小斌为整容先后在武汉、上海四处求医,电梯公司和包工头相互推诿责任。小斌在法律援助律师何艳芳的帮助下申请劳动仲裁,于去年3月经劳动仲裁委裁定由电梯公司赔偿33万余元。
但电梯公司不服,起诉将包工头龚某列为被告,要求判令由龚某承担赔偿。该案几经曲折,于今年4月由武汉中院终审裁定:包工头龚某不具合法的用工主体资格,电梯公司对小斌承担用工主体责任,裁定东西湖法院重审此案。7月16日,该案在东西湖区法院将军路法庭开庭后,本报以“法庭延伸”栏目作出详细报道。
引央视“今日说法”关注
本报报道相继被新华网等全国多家知名网站转载。央视“今日说法”栏目通过网上看到该报道后,于9月初派出采访组赶赴武汉,并于10月25日在该栏目中以《被毁容的童工》为题,播出了时长25分钟的新闻专题。
与此同时,本报报道也引起东西湖区法院高度重视。10月30日,该案主审法官再次组织小斌、小斌的父母与涉案电梯公司进行调解,电梯公司同意在扣减先期垫付的9万元医疗费后,再一次性向小斌支付24万元赔款。
本月6日,电梯公司将24万元赔款送到了小斌父母的手中。次日,小斌的父母专程赶至本报,送来写有“帮扶弱者,司法为民”的锦旗。其父母表示:一家人为儿子治伤、打官司,奔波2年多,亏得媒体和援助律师的相助,让我们看到了法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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