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小区被开发商一分为三 业委会难产
原标题:小区一分为三业委会三年难产
房管部门表示:业主间存在矛盾,仓促选举难成功
图为:因停车收费标准不一,业主掰断幸福人家南苑入口栏杆泄愤
图为:幸福人家南苑地下车库维修,众多车辆只能停在地面,但因大量车位被另外两个小区业主挤占,从而引发矛盾
楚天都市报:
江岸区东方世家与相邻的二七小筑、幸福人家南苑三个小区,原属同一宗地,规划建设一个小区。但开发商将地块分包给三个不同的开发商,导致小区被一分为三,分别由两家物业公司管理。
自2010年8月起,东方世家业主多次向街道和房管部门提出成立业主委员会,但因种种原因未果。2011年9月,在有关部门督促下,原来分隔三个小区的简易围墙被拆除。今年6月,三个小区统一由一家物业公司管理。业主们再次提出成立业委会,但几个月下来,连筹备组都未能成立。
东方世家小区业主张女士
小区三分阻挡业委会成立之路
6日,记者来到东方世家小区。张女士告诉记者,2010年8月,她和该小区50多名业主,向后湖街办申请成立业委会。街办社会事务科回复称,东方世家并非规划的完整小区,不能单独成立业委会。
2011 年1月,东方世家业主再次向江岸区房管局提出成立业委会。该局回复,东方世家与二七小筑、幸福人家南苑在规划上同属一个小区,要成立业委会,必须三个小区的业主共同提出申请。业主们向规划部门咨询得知,这三个小区原属同一宗地,规划为新地东方花都F区。但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开发商将该地块分包给另外三家开发商,分别于2006年至2008年分期建设。
“以前三个小区还有简易围墙分隔,东方世家和二七小筑由一家物业公司管理,幸福人家南苑由另一家物业公司管理。”张女士介绍,三个小区要共同成立业委会,必须打破小区之间的“壁垒”,在业主们的多次反映下,2011年9月,围墙终于被拆除,三个小区这才连通。2011年3月,三个小区的业主首次成立一个5人业委会筹备组,却因开发商不配合,加上其中一家物业公司阻挠,导致业委会选举流产。
“小区一分为三,对成立业委会形成了先天障碍。”张女士说,新的业委会筹备组至今未能组建。
问题多多监督物业缺少主心骨
记者看到,东方世家小广场上有众多带着孩子玩耍的家长,经询问,其中不少是幸福人家南苑业主。
谈起成立业委会一事,东方世家业主王女士十分气愤。她领着记者在小区转了一圈,指出多处健身器材存在不同程度的破损,有些已经无法继续使用,“这个事情我向物业反映过多次,但一直没人管、没人修。”
接受采访时,众业主纷纷数落物业的“不作为”。“你看我们小区,就像是一个公园,外人可以随意进出,几个门岗都成了摆设。”江婆婆说。记者观察发现,该小区靠近后湖五路的两个大门,一个有一名保安值班,一个则无人看守,行人出入无需刷卡,也无人检查。
业主们说,物业之所以对业主反映的问题“无动于衷”,主要原因是缺少业委会的有效监督,而业主个人的力量过于单薄。
幸福人家南苑业主范师傅介绍,今年6月,三个小区合并,统一由一家物业公司管理,该小区业主为停车收费问题与物业发生了激烈争吵。原来,合并前,幸福人家南苑的地面停车费为每月180元,东方世家和二七小筑为每月80元;合并后,物业公司仍延续了这样的区别收费标准。“既然已经是一个小区了,为什么有两种收费标准?”他说,业主们与物业交涉多次未果,掰断小区入口栏杆泄愤,“如果有了业委会,这样的问题处理起来就方便多了。”
合并之后业主仍难拧成一股绳
记者采访了解到,尽管大多数业主支持尽快成立业委会,但幸福人家南苑部分业主有不同看法。
“围墙拆了,但是无形的墙还在。”业主柴先生说,幸福人家南苑的基础设施比东方世家和二七小筑好,且多年来单独运转良好。“如果不是物业撤退,我们也不愿意和另外两个小区融为一体。”他认为,幸福人家南苑最好单独成立业委会,“即使共同成立业委会,我们的业主数量占多数,业委会成员中也应该占据多数。”
据介绍,幸福人家南苑有业主700多户,比东方世家和二七小筑加起来还要多。业主王先生认为,小区合并后,幸福人家南苑的优质环境和基础设施被另外两个小区的业主共享,“这显然不公平。”另外,接手幸福人家南苑的物业公司,对小区的维护力度也不及东方世家和二七小筑。
东方世家业主王女士称,三个小区合并之初,幸福人家南苑的管理一度出现混乱,该小区几名业主将东方世家地下车库入口栏杆掰断,引起东方世家业主不满,“如果三个小区业主无法拧成一股绳,那么共同成立业委会也难以实现。”
房管表态先解心结再促成选举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家物业公司管理,也只能成立一个业委会。”后湖街社会事务科负责人告诉记者,2012年3月,东方世家业主再次提出成立业委会时,他曾是筹备组组长。后来,因规划中的新地东方花都F区内同时存在2家物业公司,加之提出申请的业主远远没有达到“双过半”(业主人数过半、业主建筑面积过半) 的要求,成立业委会的设想夭折。今年9月,他向开发商去函,要求对方参加业委会筹备组,同时提供业主名册等8项资料,但开发商回复称,不参加业委会筹备工作,也无法提供相关资料。
除了开发商不配合,业主之间的矛盾纠葛,也导致业委会难产。江岸区房管局物业科负责人说,业委会是小区的自治组织,成立业委会是业主自我意志的体现,但据了解,由于长期分隔,幸福人家南苑、东方世家、二七小筑三个小区的业主对于小区管理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存在矛盾和分歧。如果这些矛盾没有化解,仓促选举业委会难以成功。
该负责人说,根据以往经验,当参与投票的业主人数达到80%以上,业委会选举成功的几率更高。“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三个小区的业主必须先抛开矛盾、解开心结、统一认识,成立业委会才有可操作性。在此之前,可由社区居委会代行业委会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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