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红包”协议引争议 医患家属看法不一

襄阳签订首份医患拒红包协议 市民赞成医生持异议

4日,在襄阳市中心医院就诊的范女士与院方签订了《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这是襄阳医患双方签订的首份“拒红包”协议书。院方这一“保洁”措施引发争议,七成市民表示赞成,大部分医生反感,有人觉得无用。

记者随机采访了10名医生,3人认为无所谓,其他7人均持异议。襄阳市一医院党办副主任周玉梅表示,医院每月开展医德医风培训,对收受红包的医护人员进行重罚。签协议对医生来说没多大意义。襄阳市中心医院妇科医生毛小刚说,签协议会误伤很多正直的医护人员,“只有极少部分医护人员收受红包,会让患者对我们产生误解”。[详细]

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实施3天 市属医院签约率达99.6%

从5月1日起,深圳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住院患者办理入院手续时,医患双方必须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记者昨日从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获悉,签约实施3天以来,市属公立医院签约率达99.6%,没有签署的7位患者均为市康宁医院收院的流浪“三无”病人。

“实施3天都很顺利,患者听取医生的解释后,一般都会立即在协议书上签字,没有提出什么异议。”该科负责人表示,由于科室正在创建和谐医患关系示范岗,所以将协议书纳入其中,并为患者提供针线、放大镜和休息区等多项便民服务。 [详细]

青岛各医院推拒收红包协议 个别医院尚未实施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要求,从今年5月1日起,患者住进二级以上医院的24小时内,将会和医生同时签订协议,承诺不收、不送“红包”及贵重物品。5 日记者采访了青岛市市区内二级以上医院,据记者了解,目前青岛市立医院、青医附院、解放军四零一医院已开始实施签署“医生和患者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 ,山东齐鲁医院青岛分院则表示因为要考虑到医生的工作量,还未推进此事。 [详细]

“拒收红包协议” 缘何两面不落好

一纸协议签出道德压力 溯根求源而非缘木求鱼

让医生签‘拒收红包协议’,犹如买菜刀签不杀人协议一样,是完全没有道理的事情。”这是院士钟南山的观点。很多医生亦有同感,认为签“拒收红包协议”是 对医生的侮辱,将广大医生无条件判有罪,全部绑上了道德刑场。医德不是一纸协议签出来的,是根植内心的修养、无需提醒的自觉,背负道德压力的医生还如何追 求医疗进步?

如果出于改善医患关系考虑,这并不是一剂人人拍手叫好的良药,实施首日,多家医院未予执行就是很好的说明。解决问题要先找根源,否则还是隔靴搔痒、缘木求鱼,于事无补。建立干净的就医环境,首先要从源头上纠正歪风邪气,其次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合理分配医疗资源,完善分级转诊制度, 切实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详细]

签“拒红包”协议仅治标 解决患者不安全感才是本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今年5月起,二级以上医院住院患者在入院时要与住院医生签订《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作为试点,3月,煤炭总医院在京城大医院中率先开展了此活动,并进行了民意调查。近日,医院调查结果显示,对于签协议这种方式,仅四成医生和六成患者认为有必要,认可度并不高。

卫计委之所以想刹住这种歪风,初衷是好的,希望能净化医疗卫生行业,让医院成为一片净土。但问题是,这些年整治红包的行动一波又一波,可红包之风依然我行我素。有的病人唯恐医生不收,甚至要托人塞,只有送出去了才感觉吃了定心丸。乍看上去,病人送红包心甘情愿,其实背后写满了无奈,其深层次的原因才是红包生存的土壤。[详细]

“红包禁令”止于协议 赏罚不明虎头蛇尾

担忧“红包禁令”流于形式,并非空穴来风。早在1999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执业医师法》中,对禁止医生收红包就有明确规定: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15年过去,医疗领域仍是公认的红包“重灾区”之一。人们有理由担心,法律都禁止不了的事情,禁令又能起到多大作用?[详细]

签协议难治愈“红包”痼疾 收红包需自律

医患签不收红包协议太形式 监管陷入“制度陷阱”

医患签不收红包协议很可笑,连原卫生部副部长都知晓,为什么现在国家卫生计生委还要强行推行这种所谓“廉政措施”?到底是黄洁夫认识错了,还是国家卫生计生委没有实地调查、征求民意?

且不说医生入职第一天就宣誓过不收红包,没必要重复。单说诚信守诺仅靠个人自觉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外部监督。签一纸协议就能确保医生不收红包,那么反腐败还需要中央、省政府三令五申?[详细]

收取红包需靠法律约束 平衡医疗资源供需矛盾乃根本

“红包不进门,看病没有门”,“手术挂号,看病吃药。先通关系,再送红包”,尽管不是普遍现象,但医生收红包污染了医患关系,影响了白衣天使的形象,加剧了医患矛盾。因此,卫计委要求医患签拒红包协议,初衷良好,可以压缩医生腐败空间,也能使医患关系变得纯粹,无疑值得叫好。

医生不收红包,本是常理。古话说得好,“夫医者,非仁爱之士,不可托也;非聪明理达,不可任也;非廉洁淳良,不可信也”。对于医生来说,医德和医术一样不可或缺。既不能因为患者送了红包就卖力诊治,患者没送红包就态度冷漠甚至在诊治过程中耍奸使滑。如果看人下菜碟,根据红包看病,这样的医生就丧失了最基本的道德。[详细]

“纸上的道德宣誓” 以德引导以礼规范”

“红包”在中国式医患关系里是一种心照不宣的潜规则。但凡家里亲朋好友做过手术的,恐怕都有过给医生送“红包”的经历。其实,医者仁心,相信绝大部分医生都是恪守职业道德的,无论给不给“红包”,都会对交托在自己手上的生命负责。

患者看病,支付医生一定的劳务费;医生收取与劳动价值对等的报酬,为患者解除病痛,这本是再正常不过的医患权利和义务, “红包”却让这种关系变得扭曲。患者除了要支付手术费用,还要额外搭上一笔不小的“红包”开支,不管表面上如何恳切地求医生收下,心里总归是不那么情愿。医生收了“红包”,自然也多了一分心理压力,在医患关系紧张的今天,“红包”无疑也成了这种变异性医患关系的推手之一。所以,相关部门会认为,改善医患关系,可以从杜绝“红包”开始。[详细]

结语

要求医患双方签不收红包协议,既表明了对医疗红包坚决打击的态度,也是在以文件方式警示收受红包的行为。如此善政好是好,但是以往这样的善政不能取得实效,而今的善政会不会步人后尘?须知,反医疗系统的腐败行为,关键是要多下“苦功夫”,以求真务实之风把反腐败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否则,除了想糊弄老百姓,恐怕是在掩耳盗铃罢了。

签订拒绝红包协议,要求医患双方必须遵守契约,信守承诺,按规矩来。禁止红包现象,医疗监管部门、医院就是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轻则警告、通报,不得提升职称,甚至吊销行医资格。当然,如果监管措施有漏洞、打击力度不够强,那问题也难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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