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法院公开“老赖”信息出奇效 半月已有数人还钱
原标题:躲债6年不见人“黑名单”一出他就现身
10月22日,媒体刊登武汉法院《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惩戒的公告》,全市134名“老赖”上了“黑名单”。名单曝光半月来,已有多名上榜“老赖”主动联系法院想还钱。
名字被曝光“老赖”们坐不住了
2006年,向某因拖欠原告陈某4万余元水泥款,被江夏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本报曾作报道)。2007年,因仍拒不履行,向某被法院司法拘留15日,之后他便外出躲避,至今下落不明。
10月22日,作为“黑名单”中规避执行时间最长的老赖,向某的行为被本报等曝光。看到自己的名字和信息上了报纸,他赶紧主动与江夏区法院取得联系,承诺会尽快主动还款。
2006年2月,新洲阳逻明顺化工设备修造有限公司(下称明顺)与深圳铁隆达预应力设备有限公司(下称铁隆达)发生经济纠纷,铁隆达将明顺告上法庭。2009年,经江夏法院、武汉中院两次审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明顺支付铁隆达货款欠款13.8万余元。同年12月,铁隆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再次签订和解协议,由明顺支付10.6万余元,但至今明顺仍未履行。
公司的“老赖”行为被曝光后,该公司原法人代表贺某现身,表示将在本月中旬到法院协商还款事宜。
名单公布前及时还款免上黑名单
2007年12月和2008年6月,因业务发展需要,湖北瑞恒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瑞恒)先后向武汉捷润油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捷润)出具两份借据,共借款250万元,承诺月息分别为20‰和10‰。后捷润实际向瑞恒支付借款248.2万元,但过了双方约定还款期限,瑞恒仅归还98万元,捷润遂起诉至法院。
2010年11月,武汉中院终审判决,瑞恒应向捷润偿还借款本金150.2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同时承担案件的受理费和保全费。2011年1月,因瑞恒仍不履行判决,捷润向东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东新法院依法划扣瑞恒3.8万余元银行存款,同时冻结和提取了瑞恒在第三人中国某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的80万元实际债权。
2011年11月,武汉市首次在媒体集中曝光“老赖”,瑞恒因拖欠执行款174.9万余元而榜上有名。瑞恒迅速回应,先后分期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款共175.9万余元,并于今年1月就迟延履行期间的16万元债务利息与捷润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然而6月,瑞恒在支付5万债务利息后又开始赖账了。9月底,东新法院依法将其列入老赖名单再次上报武汉中院。得知自己又要上榜,瑞恒赶在名单曝光前两天,及时将11万元余款偿清。瑞恒最终为150.2万元的债务,付出了包括本金、利息、诉讼费、保全费等共191.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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