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差评遭起诉判赔 "自由评价"与诽谤的界限在哪?

2022.01.21 第182期 作者:刘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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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好不好,消费者有点评的权利。可最近,一高校研究生却因"点评"惹上了官司。

据报道,北京一高校研究生张铭(化名)与另一名网民"马倩",因在某平台留言区发表"谁敢实名谁必定被网暴""烂、白给都不要、恶心"等评价,被"文科考研网"起诉。法院判决其用词系侮辱或诽谤原告,构成名誉权侵权,不仅要赔礼道歉,还得赔偿经济损失。

事出后,舆论争议不小。有人说,这样以后谁还敢给差评;也有人认为,差评权利不代表恶意捏造,得把握好边界。

评不评?怎么评?评论机制自建立以来,暴露出的问题不少,怎样让评论真正发挥作用,或是事后最值得反思之事。

小小"评论"为何争议多?

好评泛滥,差评威胁。这些年因"评论"引起的纠纷并不少见。前有店铺利用返现诱导买家只写好评,某宝买家点差评被威胁"立马买机票,治不了你",后有外卖员因口头差评非法闯入他人住宅索要3000元损失,现在又有了因差评被判侵权。

小小"评论区"为何能引发出这么多的事情?无外乎两个原因:商家要牟利、买家要维权。

评价体系的建立是为了形成监督机制,最根本的保护对象还是消费者或者被服务者。预设状态是消费者或者被服务者客观评价,商家、服务方行为被规范约束,从而生产出更优的产品、提供更好的服务,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形成一个完美闭环。可实际情况如何?能做到者或许不到半成。

对于商家而言,不少消费者并不看商品介绍详情页,而是直接看评价,甚至会专门去找差评,看看有哪些不合适的地方。于是,更多的好评才能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才能拥有更多的订单、更高的收益。哪怕只有一个差评,也会影响自身信誉,"吓退"消费者。所以可能不少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在网上购物点了差评,不出半天,马上有客服来电,或询问情况,或协商撤评,极端者还会恶语威胁;还有外卖差评,轻则电话沟通,重则外卖员上门协商,不撤评这事可能还翻不了篇了。

对于买家而言,评论区的存在,就是为了反馈用户体验,体验感不好却不能给差评,那评论的意义在哪里?于是矛盾出现了。

商家说,每个人需求不一样,你说不好,不代表别人觉得不好,这样恶语相加是诽谤;消费者说,这是客观真实的感受,为何不能说,我还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吗?相争之下,到底谁客观谁侵权,恐怕只能付诸法律了。

评价即口碑,好评相当于变相宣传,差评就是避坑指南。争议的出现,在于差评利己不利他,而"公正评论权"的边界往往很难划定。怎么解决?很多人采取的是中庸之法——"习惯性好评"。

"评论"已流为形式?

"习惯性好评"的出现是对于不想多事惹麻烦的妥协。而习惯的养成,有好评返利的诱导,也有麻烦成本的促成。

"好评返现",很多人都不陌生。网购收货时,里面夹个小卡片,好评就可以获得2-10块不等的返现;外卖订单到了,只要"五星好评"加上图文评价,就能返回若干现金。本质上,这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于消费者而言,无法获得真实的用户使用体验,或被误导诱骗,最后羊毛出在羊身上,损失在自身;于商家而言,增加额外的商业成本不说,一旦拆穿不仅影响自身信誉,还可能受政策法规、平台规则的管制,面临关店危险;于整个市场环境而言,助长了不正之风,不利于竞争公平。

可为何弊端多多,"好评返现"仍然存在?原因在于多方均可获利。消费者可以直接回血,减少购物支出;商家可以通过大量好评助长销售额。利弊交揉,全在个人选择。

而麻烦成本有两种,一种是懒得评,然后系统默认好评;另一种则是如果商品质量不好给出差评后,怕给自己带来麻烦,不敢评。

如此下来,好评越来越多,差评越来越少,本是为了公平交易环境、提高服务质量而设立的评价机制就失去本来的意义,流于形式了。

而销售业只是一部分,评价机制在不少领域都有使用。比如政务、医疗、服务业、教育等等。我们在电话咨询结束后给话务员评过分,在窗口办事后给工作人员评过分,也有扫码评价过服务好坏。不管是文字评论,还是电话打分,这样一个主观性、个性化极强的机制涉及广泛。如何让它回归正轨,是当下应该思考的问题。

"评论"要怎么评?

评论要怎么评?客观评。那为何难以客观?因为好评有利而差评惹麻烦。所以要想让评论真正发挥作用,关键在"破利""除麻烦"。

"破利"讲的是规范。相关部门可以立法,通过法律净化运营环境,杜绝不正当竞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也可以通过法律约束消费者、被服务者行为,避免恶意差评或者不实诽谤。事实上,我国已有相关法律对"好评返现"等行为进行规制,《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等,均提出了不得采用误导性展示等方式隐匿差评。也可以加强监管,和平台合作,避免虚假之风滋长。

"除麻烦"讲的是环境。评论的"好"与"差"有一定的主观性,受制于消费者或者被服务方的人生体验、个人喜好,甚至是道德品质。同一件商品或者同一项服务,参照物不同,体验感不同;使用方、作用方不同,反馈度不同;甚至个人道德水平的高低,也会影响评论的质量。所以同是给差评,有人破口大骂、语言过激,甚至曲解事实;而有人却娓娓道出,以理服人。

营造环境一方面要形成包容之风、保护机制,让大家敢于"差评",不为差评所累;另一方面也要讲公正,虽说评论是为了保障消费者、被服务者的权益,但绝不意味着天平便向这端倾斜,评价权不能滥用,恶意诽谤、编造事实更不可取。

追求评论的绝对客观并不是一件易事,链条的各个环节都要有所反思。死磕一方,效果可能甚微,齐头并进才能有大迈步。法律进行规范,社会给差评更多包容,商家、服务提供者自律,消费者、被服务者理性发言,如此才能让评论机制不沦为形式,真正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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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制:刘芮言   监制:林芳 郭凯凯  本期策划/撰文:刘毓琳   编辑:刘毓琳 技术支持:李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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