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中职高职是将就?新《职业教育法》不这么看

2022.04.28 第195期 作者:汤光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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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之后,教育领域再次迎来大变化。

《职业教育法》于2022年4月20日修订通过,自5月1日起施行。新《职业教育法》的一些重大变化引发社会热议。

提出职普协调发展,明确本科职业教育,写入本科以上层次职业教育……这些能否真正一改职业教育的发展困局?让中职生、大专生就此扬眉吐气。

普职协调发展 破局“教育内卷”

“教育不是注满一桶水,而是点燃一把火。”爱尔兰诗人叶芝曾这样形容好的教育。

而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高烧不退。中小学生享受童年、培养兴趣的时间被学科培训挤压,深陷填鸭式教育、应试教育的困囿之中。

分流焦虑造成的升学压力,无疑是教育内卷的重要诱因之一。

原《职业教育法》规定,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相当一段时间里,教育部门坚持“普职相当”,例如2014年《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原则上要按50%的比例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向中等职业学校分流。

普职比5:5,意味着只有一半的学生有机会读高中,进入大学。 而另一半就要进入中专,接受职业教育。而这在职业教育发展不足,社会认可度欠缺的背景下,是一个很难让学生和家长接受的结果。

也因此,中小学生通过参加各类学科培训拔高成绩成为共识。教育内卷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在中国各个角落上演……

世界上一成不变的东西,只有“任何事物都是在不断变化的”这条真理。教育内卷的紧迫局面在去年迎来了一场大变化。

“双减”政策落地,给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学科培训踩下了急刹车。

而今年《职业教育法》修订通过,将原有的“分流”表述改为“国家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这在打破教育内卷方面,与“双减”打了一个极好的配合。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在4月27日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对这一表述进行了解释。他强调,义务教育后实行“普职协调发展”,绝对不是取消中等职业教育,而是要转变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思路,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办学的基础性转向,重点是要放在提升中等职业教育自身质量,拓宽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成长成才的通道。

这也意味着,国家已经从法律层面上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地位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接受职业教育同样可以成长成才,义务教育阶段的压力阀有机会得以放松,从升学这个源头问题上给“双减”以重大支持。

职教普教平起平坐 以分类打破分层

教育分三六九等的现象其实并不罕见。文科与理科之间,普教与职教之间。非脱产与全日制之间……

新世纪初喊出的“人文社会科学教育与自然科学教育同等重要”意在破除重理轻文的教育思想。而20多年后新《职业教育法》中“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的表述,是为了打破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之间的分层。

在过去,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之间采取的“分层模式”,即职业教育低于普通教育一个层次,成绩好的学生进入普通高中读普通高校,成绩差的学生进入低一层次的职业教育,读中职、高职院校。这种模式下,很难办出符合时代发展需求的高质量职业教育。

而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第三条明确规定: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

此次修订明确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为“类型教育”,两者并无高低之分,只是承担的角色不同。与此同时,新《职业教育法》明确本科职业教育,写入本科以上层次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学历提升的限制被打破,同样可以读本科、读研究生。

“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创业,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职业教育法》总则第一条开宗明义指出了发展职业教育的重大意义,打破分层,为职教“正位”正是促进其发展的关键一步。

加大职教投入 另辟“阳关大道”

通过高考进入大学一度被视为改变命运的独木桥,而这座桥近年来也似乎越来越难走了。

大学毕业生数量年年创新高,就业一年难过一年,从千军万马中赢得高考,拿到大学入场券,四年过后依然要面对找不到工作的困局。

对比鲜明的是,制造业、服务业等技能型行业年年缺工,招工难年年被媒体关注。

这其中的矛盾跟普教、职教发展不均衡关系匪浅。

职业教育本就是为培养产业人才而设。但由于长期以来高等职教生源良莠不齐,毕业生社会认可度不高,职业教育发展陷入恶性循环。

究其原因,投入不足对职业教育发展的制约是长期存在的。

与普通教育不同,在职业教育实践中,实训场地、设备、耗材投入巨大。据统计,职业教育办学成本是普通教育的3倍左右。而教育部2021底透露的数据显示,高职的招生数占到高等教育的55%以上,而高职所获得的财政直接投入只占整个高等教育的20%左右。

针对这一现状,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规定:国家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与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鼓励通过多种渠道依法筹集发展职业教育的资金。

来自政府和社会层面充足的资源支持,为职业教育的蓬勃发展提供了动力之源。这于学子们而言,可能会开辟出一条新的实现人生价值的“阳关道”。

人人生而不同,禀赋条件存在差异。而加大职业教育投入,让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均衡、融通发展,可以给学子们更多选择,做出适合自己的受教育及从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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